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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赴港上市之门或未关闭 @ 2013-10-29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上市 阿里
概念:曾俊华曾俊华 , 阿里巴巴2015年
阿里巴巴来港上市的“千亿大刁”未能成事。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说,支持就更改上市规则谘询市场。
意见,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曾俊华(JOHN TSANG)对这样一种呼声表示了支持。曾俊华表示,他对香港是否应当修改现行上市规则持“开放的心态”。根据香港现行上市规则,阿里巴巴无法按照自己希望的股权结构上市。曾俊华还称,听取市场参与者的意见非常重要。在此之前,港交所
【信报财经新闻】阿里巴巴坚持采取合伙人制度,被逼暂时放弃来港上市,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对于是否修订上市规则,持开放态度。
陈家强强调,本港市场的独特因素及法律环境,必须坚持保护投资者的上市规则,任何变动都要小心处理,并指如果是属于保护投资者的规则,或是长期以来得到市场认同的观点,就应该坚持。阿里要求港交所允许其实行合伙人制,并由合伙人任命大多数董事。如果实行这种制度,那么在IPO后,马云及阿里的管理团队,将可以合共不到10%的股份,继续保持对阿里巴巴的控制权。
就阿里巴巴以“同股同权”形式来港上市,一直表明企硬不予开绿灯的证监会,或要被迫转?。据《星岛日报》报导,港交所输唔起准千亿新股阿里巴巴,决定亲自为阿里巴巴开路,力争短期谘询公众,以检讨“同股同权”。据了解,上市委员会于日内开会再研阿里巴巴上市一事。
他强调阿里巴巴于洽商香港上市时,一直没有申请特权,公司目前认为不论阿里巴巴最终选择哪里上市,都认为香港早晚总要面对网企对上市规则的影响,应该开始研究相关转变。
阿里巴巴坚持采取合伙人制度,被逼暂时放弃来港上市,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对于是否修订上市规则,持开放态度。
,即无意为阿里改变其上市规则,间接否定阿里合伙人这一制度“创新”。第二天,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也表示,“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消息人士指出,阿里巴巴并非寻求证监会给予特权,只是希望为同行设立先例,让合伙人制度能够成为上市科技公司可以选择的管理模式之一。阿里巴巴尊重香港监管当局在未经谘询前不能随意修改,但认为香港日后要吸引更多科技企业上市,有需要检视现有规则,因为在中国和美国都会陆续有科技企业采用类似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由真正懂得科技并有发展远见的人掌舵,就像苹果电脑需要由乔布斯领导一样。
上周,阿里巴巴集团与港交所针对合伙人制度之间的博弈,愈演愈烈。在港交所26日例行会议的前夜,香港交易所总裁李小加用了九种身份,总结了市场对是否应豁免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制度上市的各种观点,最终指出可能就多层股权上市架构展开公众谘询。
世界愈趋复杂多变,打工仔压力亦愈大,扮演角色无疑也多元。香港交易所与阿里巴巴在港上市的谈判告吹了。港交所CEO李小加在其网志上,洋洋洒洒文章却无真名真姓谈主角,惟却似当上编剧家,以传统先生、道德先生、创新先生、披露先生、务实女士、未来小姐等,剧情最后以程序先生指出:若要求超出《上市规则》所许可范围,要经公众谘询才可进行。而他笔下的答案先生的对白是:须作出最适合、最有利香港的决定,而不是最安全最容易的决定。
投资银行界认为,新规将打击本港新股市道,亦批评本港监管要求过于严苛,未能与时并进,近日阿里巴巴弃港投美便是一例。本港所有上市规则、证券条例、公司条例,都是建基于“同股同权”原则,故阿里的独门“合伙人”制,无法得到证监“祝福”。
奈何港府官员表态: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咨询,这是在告诉阿里,我们暂时无意为你改变上市规则。于是后来CEO陆兆禧也只能回应,“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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