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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承认收钱发诋毁报道 @ 2013-10-27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记者 陈永洲 新快报 放人
概念:记者陈永洲报道中联重科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讯】大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揭发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内幕遭跨省刑拘,引发国际媒体的关注。《新快报》也因此在头条刊出“请放人”“再请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视的《朝闻天下》却报导称,陈永洲已经认罪,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导,引发网民质疑。
陈永洲,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采访中联重科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行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网络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遭长沙警方跨省刑拘案,“新快报”昨天再以头版下标“再请放人”,第二天呼吁释放陈永洲,“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陆媒以社论声援,痛斥警察滥权。中国记协昨天声明,希望湖南方面能做出有司法依据、令人信服的说明。
继广东《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后,该报另一名记者陈永洲亦遭长沙警方拘捕,并处以刑事拘留。《新快报》在今日头版,以“我们要呐喊-请放人”为题,指陈永洲因报道了中联重科的财务问题,上星期五被长沙警方跨省带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长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陈永洲,指他“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由于内地最近已接连拘捕多名维权人士及网络名人,加上陈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质疑当局进一步收紧社会言论。《新快报》当晚立即表态,称会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该报昨天更在头版刊出《请放人》的评论文章,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强调陈永洲有关中联重科的15篇报道,是该报的正常新闻报道,媒体是有职责监督问题,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职责;有关的15篇报道中仅有一处错误,就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写成“广告费5.13亿”。
【晴报专讯】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发表多篇报道,揭露在港上市的国企中联重科涉财务造假,遭湖南长沙警方以“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拘捕。舆论哗然,《新快报》昨头版刊发声明,“请放人”,说“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新快报》昨日的头版以“请放人”为题刊文,呼吁长沙警方释放该报记者陈永洲。《新快报》指出,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陈永洲采写的《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有关报道发出后,高辉自7月中旬起在微博连续发文中伤《新快报》及陈永洲,并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在网络上公开。《新快报》及陈永洲随后以此向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广东《新快报》昨日再以头版大字“再请放人”,要求长沙警方释放所属记者陈永洲,强调“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再请放人”。针对长沙市公安局认定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等罪,《新快报》就强调,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报社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
据新快报报道,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新快报连续两天在头版以“请放人”以及“再请放人”的标题刊登评论,要求长沙当局释放记者陈永洲。陈永洲早前因为报导湖南企业中联重科
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事拘留。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发表文章《请放人》:“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请放人。”同一天的《法制晚报》报道,中国记协表示已关注这一事件,坚决维护记者正常的采访;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向波也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会尽快向社会提供情况说明。
内地新闻界发生罕见事件。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湖南上市公司中联重科(1157)财务问题,日前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捕,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新快报》昨在头版怒吼呐喊,用“请放人”三个大字示威,引内地同业共鸣,媒体和法律界纷发声明支持《新快报》和记者维权;全国记协也罕有出声吁维护记者权益。中联重科股价昨在中港两地大跌。
新华社“中国网事”报导引述长沙市公安局指出,近一年来,“新快报”及其记者陈永洲未到中联重科实地调查,也未核实,发表十八篇负面文章。今年六月,中联重科曾派员前往新快报沟通,要求到中联重科实地调查,但“新快报”仍继续刊登报导。
广东《新快报》今(23)日在头版刊登了“请放人”的报导,指报社记者陈永洲因为揭露中联重科的财务问题,被湖南长沙警方逮捕。《新快报》表示,已仔细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15篇批评报导,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并强调“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就记者陈永洲被抓一事,广东《新快报》10月23日发出请放人的新闻后,于24日再以头版头条刊登“再请放人”的呼吁,引发民众强烈反响。有民众称:“我觉得记者对中联重科进行报道是职务行为,如果有偏颇也应由报社进行处理,而长沙警方直接刑拘报道的记者,明显是对公众舆论权的践踏。”
10月23日,广州媒体《新快报》头版以《请放人》为题,向长沙公安“宣战”,并附两版报道披露该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公安跨省刑拘过程。报纸出街后得到报界、法律界及网友、大V广泛声援。 《新快报》称陈被刑拘祸起其披露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一系列报道,分析人士称,抓人让中联重科和长沙警方都陷入了巨大的麻烦中。目前,长沙警方已经认定陈捏造中联重科“国资流失”“私有化”等三项事实。 撰文/记者 陈细英 黄周颖
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请你不要激动。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现在,我们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不幸成为了那个倒霉的家伙。”《新快报》头版昨日以加粗字体“请放人”为题刊发声明,呼吁长沙警方立即释放陈永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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