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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记协谴责《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 @ 2013-10-27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记者 新快报 陈永洲
概念:240万元 ,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继“新快报”记者刘虎涉嫌诽谤罪被批捕后,新快报另一名记者陈永洲上周五在广州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警察带走,被控涉嫌损害企业商誉罪刑拘。新快报今天在头版用三分之一篇幅,以斗大的三个字“请放人”,要求放人。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拘 曾发文批中联重科
〔本报讯〕中国中央电视台今天上午报导,遭长沙警方拘捕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坦承收贿人民币50万元(约新台币240万元),并撰写对中联重科不利的消息,全案急转直下,陈永洲所属的新快报目前尚未回应。
【文汇网讯】据10月26日早间央视《朝闻天下》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陈永洲向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 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陈永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深刻悔罪。
长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陈永洲,指他“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由于内地最近已接连拘捕多名维权人士及网络名人,加上陈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质疑当局进一步收紧社会言论。《新快报》当晚立即表态,称会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该报昨天更在头版刊出《请放人》的评论文章,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强调陈永洲有关中联重科的15篇报道,是该报的正常新闻报道,媒体是有职责监督问题,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职责;有关的15篇报道中仅有一处错误,就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写成“广告费5.13亿”。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讯】大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揭发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内幕遭跨省刑拘,引发国际媒体的关注。《新快报》也因此在头条刊出“请放人”“再请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视的《朝闻天下》却报导称,陈永洲已经认罪,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导,引发网民质疑。
继《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北京警方抓捕后,该报另一名记者陈永洲被湖南长沙警方抓捕。知情人士称,陈永洲被抓祸起中联重科。
广东《新快报》声称记者陈永洲因揭露中联重科公司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逮捕。不过,央视新闻26日却指出,陈永洲在被捕后坦承自己想获取更多名利,受人指使收钱发表不实新闻,多篇报导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有采访完成的。
(澳门电台消息)新华社引述湖南公安机关报导,内地《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警方承认发表大量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导。 陈永洲现时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新华社报导,陈永洲承认自己在受人指使,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表报导,并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报导又指,有证据显示陈永洲曾多次受贿。 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的报导,亦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以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新快报》本周曾2度在报章头版刊登大字标题要求释放陈永洲。(郑裕华 罗晓彬)
    本网讯 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中评社北京10月26日电/“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诫”。
《新快报》昨日在网站首页发表“就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的说明”称,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是一种职务行为和社会责任,《新快报》坚决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当权利;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厘清正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损害商业信誉的区别,合法合理处理这起备受关注的事件,尊重并保护新闻媒体的正常舆论监督环境;《新快报》尊重并欢迎中联重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由新闻报道所引发的纠纷。
记协中国关注小组谴责湖南长沙市公安,跨境到广州拘捕内地报章《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新快报》方面称,陈永洲报道的事实毫无问题,“也不存在记者收好处费”。多名法律界人士指,陈永洲并无故意捏造事实;报道令中联重科股价大跌的说法毫无根据;陈永洲应属无罪。
(广州25日讯)中国广东省《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湖南警方跨省拘捕事件,《新快报》周五发表声明强调,坚决维护记者的正当权利。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陈永洲所有关于中联重科的言论都发表刊登在新快报上,而没有在其个人微博、微信上出现。
羊城晚报讯 记者尹安学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业已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负责人表示,我们密切关注这起事件,高度关切被拘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希望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合理、及时处理这起纠纷。
广东《羊城晚报》集团旗下的报纸《新快报》23日头版刊登特大号字体“请放人”,要求长沙警方释放其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陈永洲多次报导上市公司湖南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湖南长沙市公安局19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他,警方认定涉嫌捏造事实,全案正调查中。
的传媒接到中宣部的指示后,有人将指示的内容上载网上。该指示说:“关于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一事,各媒体暂不要跟进报导,并加强对官微及记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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