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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不实报导陆记协谴责 @ 2013-10-26T2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记者 陈永洲 新快报
概念:240万元 ,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针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带走刑拘一事,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杜峰23日中午回应指出,“我们确实是报了案,但案件后面都是在司法层面进行,中联方面不方便多回应。”《新京报》报导指出,杜峰向记者表示,关于陈永洲,此事已经立案,案情具体的情况后期会有公安机关向外界公布。
中评社北京10月26日电/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陈永洲,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采访中联重科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行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网络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讯】大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揭发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内幕遭跨省刑拘,引发国际媒体的关注。《新快报》也因此在头条刊出“请放人”“再请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视的《朝闻天下》却报导称,陈永洲已经认罪,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导,引发网民质疑。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导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财务造假,遭长沙警方跨省刑拘,在大陆续引起议论,《新快报》24日持续在头版刊文“再请放人”。《南华早报》称,事件已引起中纪委、中宣部关注;中国记协亦发表声明,吁要有“司法依据”。
(澳门电台消息)新华社引述湖南公安机关报导,内地《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警方承认发表大量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导。 陈永洲现时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新华社报导,陈永洲承认自己在受人指使,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表报导,并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报导又指,有证据显示陈永洲曾多次受贿。 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的报导,亦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以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新快报》本周曾2度在报章头版刊登大字标题要求释放陈永洲。(郑裕华 罗晓彬)
长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陈永洲,指他“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由于内地最近已接连拘捕多名维权人士及网络名人,加上陈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质疑当局进一步收紧社会言论。《新快报》当晚立即表态,称会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该报昨天更在头版刊出《请放人》的评论文章,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强调陈永洲有关中联重科的15篇报道,是该报的正常新闻报道,媒体是有职责监督问题,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职责;有关的15篇报道中仅有一处错误,就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写成“广告费5.13亿”。
记协中国关注小组谴责湖南长沙市公安,跨境到广州拘捕内地报章《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在加拿大居住的专栏作家李牧指出:“现代社会公共权力分立法,执法,行政,传媒,4种权力不分大小,彼此制约,也就是公知们最爱说的“权力制衡”。《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捕,该报头版发表评论(而非消息类新闻),通栏重磅‘请放人’,无论独裁还是民主,均无先例。此时此刻,《新快报》自置于所有公权包括其他媒体之上,成为超级帝王。”
核心提示: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捕事件继续引发关注。无国界记者组织昨日发表声明,赞扬《新快报》勇于对抗有关当局的打压,同时呼吁当局尽快释放陈永州。《新快报》当日继续在其网证发表维权声明,强调报方将坚决维护新闻记者的正当权利。
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新快报》也在星期三发表声明,形容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道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道。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广东《羊城晚报》集团旗下的报纸《新快报》23日头版刊登特大号字体“请放人”,要求长沙警方释放其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陈永洲多次报导上市公司湖南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湖南长沙市公安局19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他,警方认定涉嫌捏造事实,全案正调查中。
内地《新快报》再有记者因为报道而被警方刑事拘留。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公安刑事拘留。有消息指出,事件与他报道中联重科有关。
继广东《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后,该报另一名记者陈永洲亦遭长沙警方拘捕,并处以刑事拘留。《新快报》在今日头版,以“我们要呐喊-请放人”为题,指陈永洲因报道了中联重科的财务问题,上星期五被长沙警方跨省带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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