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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地产- 中环在线: 马云下战书搞大来往“用愚公之精神去挑战X信” @ 2013-10-22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阿里 合伙人制
概念:来往100个 ,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
【本报讯】“我的合伙人制度很简单,不是要求董事局全部董事由自己人选出,只要求阿里的CEO(行政总裁)一定要在公司工作五年,能够延续阿里的文化,就是这一点……从上市开始,律师团队就要求我们保持低调,不要随便发表意见,谁知道越低调,讯息越混乱,坊间误解我们,这是我们的错”。马云甫见面,就对上市期间备受各方抨击的合伙人制度作出终极解话。
提出以合伙人制度形式来港上市的阿里巴巴,未获本港开绿灯,月中宣布决定不在港上市,市传其将转往美国及上海上市。据“新浪科技”昨报道,纽交所及纳斯达克两大交易所的相关市场人士,已经和阿里巴巴展开了实际性接洽,两大证券交易所并对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表示欢迎和认同。报道还指,“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也向新浪科技确认,公司已获得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受阿里合伙人机制的书面确认,阿里合伙人机制包括其对董事会的提名权完全符合上市规定。同时,拒绝评论集团副主席蔡崇信目前在美国的消息。”
虽然阿里拟转战美国上市,但消息人士指,一位与马云相识多年的老友近日向马云表示,阿里因坚持“合伙人”制而弄至形象变得负面,处理差劲,结果惹来全城怒插相当无谓,因此马云即使明知年内在港上市无望,亦希望将外间对其坚持的“合伙人”制之误解弄清楚。市传马云准备开一个“听证会”,邀请港交所(388)行政总裁李小加等人出席,港交所昨回应指,无听闻过有关邀请。
另外,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否可融入上市公司体制,引起中美各界争论。新浪科技引述消息人士指,美国纳斯达克及纽约交易所跟阿里巴巴洽谈,并表示欢迎阿里的合伙人制度。
据了解,阿里一直以香港为上市首选地,并一直与监管机构“摸底”,港交所十分希望引得阿里这只“珍宝”上市,然而马云持有阿里不足8%,即使联同管理层亦只刚好逾10%,面对软库和雅虎两名外资股东的逾50%持股,马云担心现有香港上市机制,会令其失去控制权。
【本报讯】阿里巴巴今年能否登陆香港,将进入关键一周。消息指港交所(388)周四举行的例会再就阿里申请在港上市的争议、即创办人马云保障控制权的合伙人制度,寻求初步原则性澄清共识(PRELIMINARY CLEARING)。若不能取得共识,阿里今年上市大门将正式关上。
阿里来港上市之所以一波三折。源于阿里管理层为保公司控制大权,由初期抛出A/B股制,到之后提出允许其采用“合伙人制”,由于本港目前不允许实行分级股权制度的公司上市,有违本港同股同权的原则,故此本港对阿里提出的A/B股制、合伙人制,出现正反双方意见激辩。港交所(0388)行政总裁李小加、阿里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及阿里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相继发表文章解释,但似乎仍未能凝聚到业界共识,阿里距“特批”赴港上市之路仍遥远。
今年9月,阿里董事局主席马云首次披露了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集团副董事长蔡崇信此前发文对阿里“合伙人”架构进行说明,进而引发香港市场的激烈讨论。
市场普遍认为,马云“企硬”因个人仅持7%阿里股权,连同“马云系”合伙人合共仅一成,难与持有逾三成股权的软银,以及持股逾两成的雅虎对抗,马云为保控制权是情有可原,只要马云接纳港交所有关建议,阿里可赶及九月底递交正式上市申请,今年底前上市,可惜马云最终不愿妥协,令上市计划再陷僵局。
据《新浪科技》透露,美国两大交易所纳斯达克以及纽约交易所,都已经跟阿里巴巴洽谈上市事宜,并且对阿里的合伙人制度表示认同,指其符合两个交易所的上市规定。
公司的大小不是问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才是问题。当阿里巴巴受困于公司的股权结构,希望以上市筹集资本的方式,摆脱目前困境的时候,一些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公司却转而放弃挂牌交易,他们宁愿在相对封闭的治理结构中,致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中国的华为公司曾经一度传出要在海外上市,华为公司的掌门人任正非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认为作为一家世界知名的电信企业,华为公司并不打算通过上市募集股份的方式变成一个开放型的公司。这一点值得阿里巴巴的创办人马云仔细考虑。阿里巴巴可以借鉴美国的合伙人制度,在公司董事会人员的选拔过程中发挥自己的影响力,但是,资本的力量无处不在。当阿里巴巴公司的股份不断分散,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阿里巴巴公司的创始人或许根本无法控制公司。如果试图通过公司上市,以合法的方式收购美国YAHOO公司或者日本软银公司的股份,以此来摆脱目前的困境,那么,很可能是打错了算盘。当前阿里巴巴在中国国内电子商务平台的地位无人可及,对于这个带有垄断性质的电子商务企业,美国公司和日本公司的股东不会轻易放弃。阿里巴巴公司的创始人要想借助于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摆脱控制,恐怕需要耗费更多时日。(转载自证券时报 作者乔新生 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其实早在2007年11月,阿里巴巴曾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但仅仅五年之后就从港交所退市。此番传言阿里重上市进程,吊足了投资者的胃口。而在有关阿里上市的消息中,“合伙人制度”被反复提及成为了关键词。更有最新的消息指出,由于对“合伙人”制度抱有不同意见,马云拒了港交所的约束条件,短期内阿里巴巴不会在港交所上市。究竟“合伙人”为何成为阿里巴巴上市的绊脚石?“合伙人”这个因电影《中国合伙人》而被大家所认知的词汇在阿里上市过程中为什么会引来各方热议呢?
目前,美国二级市场的“双股权”制度可以支持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以及阿里管理层,在控制权上占有更多席位,在已上市公司中,FACEBOOK、GROUPON等均采用这种架构。
即使如此,这显然还是不能让马云感到安全。从处理的并不完美的支付宝事件中,不难看出马云一直在努力摆脱雅虎的控制。在2010年与巴茨的交锋中,马云已经深切体会到对于阿里巴巴来说可能致命的危险。2010年6月,马云曾提出回购雅虎所持股权,但雅虎认为阿里巴巴提出的方案无法接受,双方后停止谈判。随后巴茨对外表示,雅虎无意出售持有的39%阿里巴巴股权,并称可能会加入阿里巴巴董事会。如果当初巴茨果然强势入主董事会,马云无疑面临被驱逐的危险。而阿里独家研发的“合伙人制”或许才是保证管理层控制权的根本办法。
近日,媒体从阿里巴巴[微博]集团及投行人士处获悉,阿里合伙人制度已获得纽交所、纳斯达克[微博]接受确认。其中对董事会提名权的规定完全符合在美上市的规定。据此消息,美国资本市场已向阿里合伙人制度亮绿灯。由于坚守合伙人制度,阿里IPO之路几番周折,但管理层表示,倘若港交所接受阿里的治理制度仍会考虑赴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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