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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协及《阳光》欢迎法庭裁决 @ 2013-10-09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廉署 阳光时务 资料
概念:交出刘梦熊访问资料 , 廉署撤回要求阳光时务周刊
廉署主动撤回要求《阳光时务周刊》交出刘梦熊访问资料的入禀申请。
廉政公署调查前全国政协委员兼东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刘梦熊,8月7日入禀高院,要求商业电台及《阳光时务周刊》交出本年1月访问刘的声带和笔记。高院9月5日首度聆讯,廉署接纳商台的网上声带为足本录音,撤回申请,但继续要求《阳光》公开资料。
香港记者协会亦发表声明,欢迎廉署撤回要求周刊交出访问资料,事实上廉署的申请是欠缺足够理据,也会开坏先例,希望廉署及其他执法机构日后不会再随意索取新闻材料,以免破坏新闻工作的中立。
阳光时务周刊欢迎廉署撤回索刘梦熊访问资料申请
廉署撤回索刘梦熊采访资料
廉署撤回要求阳光时务交刘梦熊访问资料申请
廉政公署撤回,向《阳光时务周刊》索取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接受访问资料的申请,并支付讼费。记协认为,廉署甫开始就不应该要求传媒机构交出新闻材料,后来又突然撤销,令人莫名其妙。《阳光时务周刊》回应,欢迎法庭的裁决。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欢迎廉署撤回申请,认为案件结果符合公众预期,保障新闻自由,但忧虑成为先例,令相关法例被滥用。记协主席岑倚兰批评,廉署强行索取新闻材料,理据不足,要求廉署检讨查案作风,承诺日后不会随意索取新闻材料,破坏新闻的中立性。记协强调,记者有责任确保资料不会外泄,否则公众不再信任新闻从业员,不敢告密“爆料”,窒碍新闻来源,削弱传媒监察功能。《阳光时务周刊》召开记者会回应,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执行主编张猛强调,该刊一直恪守职业理念,坚持新闻自由和保护消息提供的来源,基于“忠于新闻”,提供的资料和他们表述的一致。协助该刊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重申,看不到廉署需要要求交出访问的原材料,对廉署的不必要搜证方法感到遗憾。廉署原本的入禀文件是要求商台及《阳光时务周刊》提交相关文件,法庭早前已经接获商台誓章,证明访问内容属实,在廉署同意针对商台的申请已被撤回。
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于本年初接受商台及《阳光时务周刊》访问,廉署早前入禀高院要求周刊交出访问资料,案件今日审理。周刊总编辑呈交誓章确认报道内容真实,法官质疑廉署所须资料仍然不足。廉署则要求无限期押后案件,若法官反对,则撤销整个申请。法官最终不批准无限期押后申请,阳光时务兼得讼费。
廉署代表律师指,希望可以获取一份“全面,完整和准确”的访问内容帮助调查。《阳光时务周刊》的代表律师就表示,刘梦熊已经三番四次透过不同渠道,包括于报章发表声明,以及于商台的访问中,谈及相同的内容,所说的都是千真万确。而法官区庆祥就质疑,是否有需要在调查的初步阶段,就要拿取更多的资料,认为当案件有新进展时,廉署可以再提出相关申请。廉署最终主动撤回申请。
【晴报专讯】廉署早前入禀高院,要求《阳光时务周刊》(下称《阳光》)交出访问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笔记等资料,昨撤销申请。而廉署亦于昨日落案起诉刘梦熊等四名人士涉嫌串谋诈骗。
廉政公署8月透过律政司代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命令,向两间传媒机构就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图】的访问搜证,继上月廉署撤回向商台搜证的申请后,昨天再撤回对《阳光时务周刊》(下称《阳时》)的搜证申请,廉署被判付堂费,变相终极“败诉”。
《阳光时务周刊》今年1月,刊出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访问,提及特首梁振英参选秘闻,廉署后来入禀要求索取访问笔记和录音等资料 。法官昨审理申请时质疑廉署动机,认为毋须索取太多资料 。廉署最终撤回申请,记协表示欢迎。
廉政公署早前入禀,要求商台及《阳光时务周刊》,交出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的访问资料,被炮轰打击新闻自由。廉署继早前撤回针对商台的申请后,昨亦撤回对于《阳光时务周刊》的交出令申请。法官昨直斥廉署的申请无合理理由,认为根据报道内容已可调查;廉署要求押后再审遭拒,廉署随即撤回申请并要支付讼费。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岑倚兰批评廉署“混吉”,有滥用司法程序之嫌。巧合地,廉署昨起诉“东方明珠石油”四名人士,包括主席黄煜坤及前副主席刘梦熊,控告他们在收购美国的天然气油田时,涉嫌串谋诈骗及洗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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