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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概念股参差内地赴港澳台团骤减 @ 2013-10-02T2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旅游法 购物
概念:内地旅游法
新的旅游法重点打击“零团费”和强迫购物。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出席本台节目《时事全方位》时表示,今年十一黄金周,内地访港旅行团明显减少,所定的行程亦有改动。
内地旅游法正式生效,打击零团费和强逼购物,连安排定点购物行程亦属违法。在红磡,仍然有旅行团强逼旅客购物,商铺指新例影响生意。
专家表示,《旅游法》并非完全地禁止在旅游活动中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而是指不得由旅行社单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任意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经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旅游者主动要求,旅行社仍然可以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一定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
今日(1号)实施的新版《旅游法》中,最受旅游业者关注的项目是第35条,其明令禁止低价购物团,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专案,以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强迫购物或另行付费的旅游专案获取回扣等不当利益。
大陆实施旅游法,主要为保障旅客权益,明定旅行社不得组成不合理的低价团,再以购物佣金补贴团费,短时间大陆赴各国旅游团费纷纷调涨、旅客出国意愿受到压抑,台湾专门接待陆客旅行社、购物店、饭店等生意皆受影响,旅行业者首当其冲,10月团量至少下滑三成。
杨富斌指出,旅行社应正确理解旅游法关于购物的规定,不得以旅游法禁止购物和自费专案为藉口,为招徕游客,而随意宣传所谓‘无购物、无自费、无小费’的‘三无团’或纯玩团,并以此为由拒绝旅游者正当的购物和自费专案要求。
凤梨酥、牛轧糖、贡糖、面膜,都是大陆游客喜欢从台湾一箱一箱往回搬的东西,然而,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也迎来大陆《旅游法》的正式实施,今后旅游团不得再安排购物行程,那些卖凤梨酥、牛轧糖的老板,岂不是抓狂?毋庸置疑,《旅游法》的实施,将对台湾的旅游业态产生不小影响。下面,我们来听听台湾‘观光局’、两岸旅游业者、台湾零售业者、大陆游客对《旅游法》的看法。
大陆旅游法目的在杜绝零团费,让团费合理透明化,提高旅游品质,旅游法上路,陆客团减少,冲击定点购物商家及低价旅馆饭店;萧博仁说,不只陆客团到台湾团费提高,台湾到大陆旅游团费也提高,今天起大陆国庆旅游黄金周,陆客团抵台预估减少3成,自由行约增加5 成。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十.一黄金周今日开始,内地《旅游法》亦正式生效,严禁安排旅客到指定购物店和安排自费活动,以赚取回佣,期望打击“零负团费”和强逼购物。靠赚内地客购物回佣的本港接待社改变经营模式,直接吸引内地客来港才报名参加包含指定购物店的平价本地游,以避开内地《旅游法》规管。
大陆“十一”长假来临,新制旅游法也正式启动。为了提升旅游品质,新旅游法明令规定不得以低价团安排大量购物行程以平成本,紧邻大陆的台湾观光业首当其冲,各观光业者看新旅游法心情大不同。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接待游客,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十月一日生效的旅游法,重点打击这类以购物回佣补贴的廉价团。带旅客去指定地点购物,亦属违法。不过,你有张良计,他有过墙梯。
    刘小军表示,在《旅游法》出台之前,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实际费用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再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来弥补成本,即社会俗称的“零负团费”的做法,是一种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扭曲的经营模式,对旅游者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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