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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旅游法让团费涨个人游兴起 @ 2013-10-02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旅游法 购物
概念:250个内地 , 大陆旅游法实施
《新旅游法》今天实施,以往靠和旅行社合作购物盈利的商业场所也面临转型。昨天,昌平区的龙地美玉馆昨天重新开业,从单一的旅游购物转为购物、餐饮、休闲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商场。为吸引游客,这里还设置了现场自制蜂蜜手工皂等一些个性化体验,增加了游客购物的趣味性。
内地旅游法正式生效,打击零团费和强逼购物,连安排定点购物行程亦属违法。在红磡,仍然有旅行团强逼旅客购物,商铺指新例影响生意。
专家表示,《旅游法》并非完全地禁止在旅游活动中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而是指不得由旅行社单方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任意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经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旅游者主动要求,旅行社仍然可以在旅游行程中安排一定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
中国大陆今天开始实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藉由低价团或是零团费团安排强迫购物行程藉以拿佣赚团费,要遏止不断频传的游客购物纠纷,但如此一来,受冲击的可能就是陆客最爱去的店家,新法上路最新情形。
大陆首部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今天正式上路,该法对于饱受诟病的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乱象做出明确限制,旅行社强迫购物最高可罚人民币30万元。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接待游客,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凤梨酥、牛轧糖、贡糖、面膜,都是大陆游客喜欢从台湾一箱一箱往回搬的东西,然而,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也迎来大陆《旅游法》的正式实施,今后旅游团不得再安排购物行程,那些卖凤梨酥、牛轧糖的老板,岂不是抓狂?毋庸置疑,《旅游法》的实施,将对台湾的旅游业态产生不小影响。下面,我们来听听台湾‘观光局’、两岸旅游业者、台湾零售业者、大陆游客对《旅游法》的看法。
大陆旅游法目的在杜绝零团费,让团费合理透明化,提高旅游品质,旅游法上路,陆客团减少,冲击定点购物商家及低价旅馆饭店;萧博仁说,不只陆客团到台湾团费提高,台湾到大陆旅游团费也提高,今天起大陆国庆旅游黄金周,陆客团抵台预估减少3成,自由行约增加5 成。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旅行社不“养”导游,是业界“公开的秘密”。许多导游并不受雇于固定的旅行社,哪家有团就去哪家带,这就造成了导游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的局面。另一方面,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也会选择临时雇用导游。因此,通过带游客购物,从中“抽成”,成为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旅游法》对强迫购物及限定场所购物的禁止,也将导游待遇问题推到台前。
大陆《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专案。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中国大陆自明天起实施新旅游法,重点打击强迫购物,香港旅游界对此有正反看法,但整体觉得对旅游业发展有正面效益。
大陆“十一”长假来临,新制旅游法也正式启动。为了提升旅游品质,新旅游法明令规定不得以低价团安排大量购物行程以平成本,紧邻大陆的台湾观光业首当其冲,各观光业者看新旅游法心情大不同。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十.一黄金周今日开始,内地《旅游法》亦正式生效,严禁安排旅客到指定购物店和安排自费活动,以赚取回佣,期望打击“零负团费”和强逼购物。靠赚内地客购物回佣的本港接待社改变经营模式,直接吸引内地客来港才报名参加包含指定购物店的平价本地游,以避开内地《旅游法》规管。
由于《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旅行社已不再指定购物店,但游客的购物需求如何满足?市旅游委副主任安金明建议游客,虽然旅行社不再带游客进店购物,但是游客出游前可以事先了解当地有什么特产,然后出游时的自由活动时间不妨把自己当做当地的市民去购买当地特产,比如选择当地的大型超市、商场,这样价格也比较合理,服务和产品质量也能有所保障。
“每天陆客团上限五千人,是台湾维持陆客观光品质的筹码,不能弃守。”叶匡时指出,这个月陆客团送件塞车,只是在大陆实施旅游法,禁绝以购物佣金弥补低团费前的暂时现象,并非额度不够用。观光局订出团客上限,没用完的名额不能留用,是维持台湾观光品质的原则,不能因业者暂时的压力而放宽,“如果业者希望提前通过申请,就改为优质行程。”
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旅游法中关于“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是指旅行社不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外增加购物点。旅游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购物本来就是重要一环。旅游者可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安排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等活动。旅行社也可选择旅游目的地或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作正当、合理的安排,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今日起实施,该法对饱受诟病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种种出游乱象作出了明确限制。这部中国迄今为止颁布的第一部旅游法,从它开始被制定时就被注入了不小的期望,而从其内容来看,旅游行为不但实现了有法可依,其中一些有针对性的法条亦契合时下需求。
(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30日电)明令禁止购物行程的中国大陆“旅游法”明天实施,对陆客赴台旅游的影响尚待观察。虽然团费因此上涨,但大陆国台办及旅行业者均宣称,新法对陆客来台旅游是“短空长多”。
每年国庆“十一黄金周”都会吸引大量大陆旅客访港旅游,为香港带来可观的旅游收益。今年大陆由10月1日起实施新的《旅游法》,打击廉价购物团,措施将令大陆旅行团费大幅上升,打击大陆旅客来港意欲。香港旅游业雇员总会总干事林志挺表示,新规定严重影响香港导游生计,有近70%专接大陆购物团的香港导游将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完全无工开。但亦有导游认为《旅游法》可以提升旅游业质素,长远而言是好事。
对此,《旅游法》核心起草组成员、北京二外法学系主任、副教授申海恩表示,《旅游法》没有说完全禁止购物。购物本身没有问题,购物不违法,立法者的意图不会完全扼杀旅游中的购物,而是要遏制那些不良的购物行为,以及杜绝旅游经营者靠购物牟取的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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