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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法出台团费“涨”声一片个人游成更多人选择 @ 2013-10-01T2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旅游法 购物
概念:250个大陆 , 10月1日实施
《新旅游法》今天实施,以往靠和旅行社合作购物盈利的商业场所也面临转型。昨天,昌平区的龙地美玉馆昨天重新开业,从单一的旅游购物转为购物、餐饮、休闲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商场。为吸引游客,这里还设置了现场自制蜂蜜手工皂等一些个性化体验,增加了游客购物的趣味性。
市民何女士依旧对自己7月份参加的那次港澳游“念念不忘”。本来,何女士报的是港澳纯玩5天旅游团,可第二天,导游就带他们进入了购物店,直到现在,她还为在购物店购买的那块百利达手表头疼不已。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教授表示,这是即将实施的《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今日起实施。作为中国首部旅游法,该法对饱受诟病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种种出游乱象作出了明确限制。
大陆《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专案。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 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跟随新法实施,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
“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一律纯玩,不再强行购物,没有自费。月收入3万元的可以考虑选择低端欧洲游,月收入1万元到2万元的请选择东南亚游,月收入低于1万元的请选择国内游,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请选择省内游,月收入3000元的请选择郊游……”近日,这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多次转发。虽然语带调侃,内容也未必准确,但是却反映出了人们对《旅游法》实施后出游价格上涨的普遍预期。
“每天陆客团上限五千人,是台湾维持陆客观光品质的筹码,不能弃守。”叶匡时指出,这个月陆客团送件塞车,只是在大陆实施旅游法,禁绝以购物佣金弥补低团费前的暂时现象,并非额度不够用。观光局订出团客上限,没用完的名额不能留用,是维持台湾观光品质的原则,不能因业者暂时的压力而放宽,“如果业者希望提前通过申请,就改为优质行程。”
每年国庆“十一黄金周”都会吸引大量大陆旅客访港旅游,为香港带来可观的旅游收益。今年大陆由10月1日起实施新的《旅游法》,打击廉价购物团,措施将令大陆旅行团费大幅上升,打击大陆旅客来港意欲。香港旅游业雇员总会总干事林志挺表示,新规定严重影响香港导游生计,有近70%专接大陆购物团的香港导游将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完全无工开。但亦有导游认为《旅游法》可以提升旅游业质素,长远而言是好事。
    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实施。新法中最受关注的是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进行整治与规范。新法实施后,旅游市场会面临哪些考验?近日,记者就此在中国旅游大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了走访调查。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日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今日起实施。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种种出作出了明确限制,以调整业内不健康、不正常的商业模式。
中国大陆“十一”旅游黄金周将至,大陆新旅游法即从10月1日起实施,新法禁止旅行社安排购物行程,希望藉由提高团费保障旅游品质,遏止“零团费”等乱象。受此影响,“十一”期间来台陆客短期内预料也将下降。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实施。从最初社会对《旅游法》的多重误传如“跟团自此不允许购物”,到近期国家旅游局解读的“游客跟团游依然可以购物,只是条件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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