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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法规今起实施12股成节后最大黑马 @ 2013-10-01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旅游法
概念:30万元 , 大陆实施旅游法
    “《旅游法》的实施有利于行业有序健康发展,而行业整体规范发展将减少旅行相关的隐形消费,总体而言将利好休闲景区、旅游购物和旅行预订行业。”许娟娟指出,旅游行业的整合或启动,经营规范的旅行社将获主动权。《旅游法》使各旅行社关注点将转移到服务、规模和经营策略上,规范经营、具备创新能力的大型旅行社具备先发优势。
市民何女士依旧对自己7月份参加的那次港澳游“念念不忘”。本来,何女士报的是港澳纯玩5天旅游团,可第二天,导游就带他们进入了购物店,直到现在,她还为在购物店购买的那块百利达手表头疼不已。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教授表示,这是即将实施的《旅游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之一。
“每天陆客团上限五千人,是台湾维持陆客观光品质的筹码,不能弃守。”叶匡时指出,这个月陆客团送件塞车,只是在大陆实施旅游法,禁绝以购物佣金弥补低团费前的暂时现象,并非额度不够用。观光局订出团客上限,没用完的名额不能留用,是维持台湾观光品质的原则,不能因业者暂时的压力而放宽,“如果业者希望提前通过申请,就改为优质行程。”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在《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前,其影响已开始显现。媒体报导,许多旅行社取消了购物环节,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一些导游则表示“回扣没了,日子不好过”。一望即知,团队旅游价格的上涨不过是因为过去旅游者的消费在暗处罢了,属于价格水平理性、正常的回归,而一些导游的悲叹则表明在法律规范之下,行业必将迎来市场的淘洗。但几乎与此同时,也有让人意外的消息,有媒体披露,导游不让购物反遭游客投诉,而一项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实施。从最初社会对《旅游法》的多重误传如“跟团自此不允许购物”,到近期国家旅游局解读的“游客跟团游依然可以购物,只是条件和前提。”
(中央社记者林绅旭台北30日电)中国大陆明天实施旅游法,明令禁止低价购物团,台湾首当其冲的是游览车业者和购物店,游览车业界评估短期业绩至少掉3成。
在采访中,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实施之后,旅行社将不再通过购物和自费项目来弥补出游报价。《旅游法》对规范行业的竞争秩序、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消费者旅游体验和满意度有重要意义。
为遏制大陆购物团的乱象,大陆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4月25日通过旅游法,在10月1日实施,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透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专案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游购物遭捆绑,旅行时间被缩水是游客们最反感也很无奈的问题,而且购物环节所占偏重,严重消耗了游客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全国人大代表、新怡和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随着旅游法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同步实施,旅行社将会被戴上“紧箍”,饱受诟病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出游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届时,张女士的这种遭遇可能不会再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旅行团将严禁设购物点和自费项目。受此影响,江苏省各旅行社的国庆假期出游线路报价上涨,尤其是东南亚方向,个别线路报价甚至翻倍。
《旅游法》实施在即 省内游不涨价购物店酝酿转型
某旅行社电子商务总部副总经理苏颖珊表示,今年国庆黄金周,港澳酒店之所以一反常态,卖价趋于保守的原因和《旅游法》的实施不无关系。由于新法实施后,“零负团费”、指定购物点等团队游操作方式受到打击约束,以往倾向操作购物团的北方港澳游市场价格大幅反弹,甚至翻倍的游价令游客国庆黄金周出游热情大受打击。北方团队客流的减少连带让港澳酒店预订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特别是对平时以团队游客为主,黄金周涨价幅度最大的三、四星酒店的影响最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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