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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望社会对以房养老理解勿以偏概全 @ 2013-09-21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以房养老
概念:以房养老3年
以房养老,政府责任不可推卸
“‘以房养老’模式的初衷是好的,但应属无奈之举。”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记者,按照我国婚姻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后,子女有赡养义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养老制度,对老年人应该给予应有的保障。一般情况下,老年人无需通过卖房产来养老。不过,如果老年人自愿选择“以房养老”,可以视为一种新的融资服务,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生活。
“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模式,准备试点,确实引起了公众的一些质疑。其中最核心的疑虑,在于政府是不是会借“以房养老”来规避自己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问题不是出在“以房养老”本身,而是出在对政府机构的信任上。
加拿大“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极其个性化,即根据贷款人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贷款方案。个性化的设计使倒按揭在加拿大赢得了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在加拿大以房养老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是有一系列的制度环境作为保障的。比如加拿大有遗产税或个人资产增值税制度,假如房屋等财产由子女继承,那么就需要交纳不菲的税费,这就使得部分民众愿意以房养老。
问卷中,只有30%的网民选择能接受以房养老,大部分网友还是持否定和观望态度。而从2001年就开始研究“以房养老”、至今出版了《以房养老漫谈》和《反向抵押
    “以房养老”在中国是新鲜事物,但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已推行多年,成为养老收入来源的一项重要补充和组成部分。今年9月,为防控“以房养老”风险,美国还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在老龄化问题日益引起关注之际,发达国家“以房养老”的经验教训值得借鉴。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有关“以房养老”内容,引发舆论关注。发展养老服务就是只发展“以房养老”吗?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不管了吗?《意见》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无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
根据大陆民政部表示以房养老只是养老服务之一,是自愿性质而且还在试办阶段,大陆官方希望透过投资与金融方面政策应对大陆人口老化的严峻挑战。大陆的以房养老政策基本上跟台湾类似政策差不多。都是透过反向金融抵押,让老人有稳定的现金收入颐养天年。
【 财经 】民政部:以房养老是自主选择的自愿行为
而当一位老人下定决心采取“以房养老”这种方式的时候,又会被各种机构、各种专业名字弄糊涂了。 “以房养老”实则是一款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牵涉到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信银行于去年推出“以房养老”按揭贷款业务,是国内较早试点“养老按揭”的银行。但该业务推行以来在深圳、合肥等多地交易量为零。
"住房反向抵押"也就是"倒按揭"的以房养老,在一些城市也不算是新鲜事了。2011年,武汉的一家银行,就推出有"养老按揭"贷款功能的老年卡,但两年来并没有客户成功签约。同年,长春一家银行尝试推出"养老按揭",但要求养老人须有两套或以上自有住房,并提出一系列的限定条件,这样的"高门槛"让一些人望而却步。而在2007年就酝酿"以房养老"的上海,6年来仅成功6例。各方关于"以房养老"的讨论也一直没有停息。那么,"以房养老"说的是有房子才能养老吗?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以房养老"是当下养老模式的一个补充,并不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方式,比较适合没有子女的老人养老。
然而,余以为,“以房养老”可以作为养老方式的一种探索来讨论,却不宜纳入到养老基本制度的范畴。“以房养老”久已有之。房产既是个人资产,养老有需要时,自然就可以处置。所谓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无非是金融业“不动产”处置中的信托或保险业的具体业务处理问题,在政策的宽严口径上,应当是银监会和保监会以及税务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上的政策步骤把握。是否选择通过金融理财手段“以房养老”,是个人私有财产处置的题中之义,就算提倡这种方式,也应当由社会服务的发育而由人们慢慢认知,不宜将其描述和解读为解决养老问题的必由之路或者必然选择。而养老基本保障制度,是个公共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与私权无关,无论“以房养老”的方法和制度多么成熟,都不是养老基本保障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当纳入其中的问题。可以说,“以房养老”确实是“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却决不能放到社会基本养老制度领域来讨论。
中国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以房养老”等新养老模式的探索,必须立足国情,同时借鉴他国。东方传统浸润下的国人,更钟情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全托式养老相结合的方式,所以改善“亲情养老”环境,仍需置于政策鼓励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础上,也不妨大胆“拿来”。比如,英美加等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服务运作相对成熟,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选择之一。而其前提则是:其一,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服务,减少双方风险和交易成本;其二,相对理性与健康的房价,从而确保对房产市场价值较为稳定的预期,而这对漫长的“反向抵押养老”过程至关重要。其三,明晰的房屋产权,让商家无“70年产权令房产折旧贬值”之虞……比照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太多短板,难怪以房养老“水土不服”。补齐短板,功夫在“养老”之外。
以房养老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关乎银行和老年人双方,还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介入。在讨论产权、房地产评估、利率等操作层面的细节问题之前,我们更应该拿出一揽子配套政策,让以房养老拥有落地生根的现实土壤。通过增强社会保障力度,加快社会化养老步伐,推动收入分配改革,让更多的老人放下心中的包袱,欣然接受以房养老。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8日讯,“以房养老”试点或将实施,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朱铭来周三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险公司较银行更具有定价优势。同时,中国未来的市场将比国外大。
政府在“以房养老”上的不能缺位还体现在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和法律完善上,要尽量给“以房养老”提供有益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比如说,在“以房养老”上一个最大问题是,根据目前的法律,住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最长是70年,如果“以房养老”,土地使用权所剩无几,哪个银行愿意接盘呢?其实,“以房养老”遇到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比如未来房价的不确定性,房屋本身使用寿命等,政府应当好好地考虑这些银行和公民可能遭遇的法律与政策难题,能通过法律完善解决的就加快立法步伐,能通过政策解决的,就尽快调研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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