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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妇申请以房养老3年未成功 @ 2013-09-17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以房养老
概念:养老以房养老 , 试点2014年1
当国务院下定决心拟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之际,一个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摆在眼前,国内尚无顺利推行的先例。前几年,“以房养老”曾由南京、上海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业务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
作为“以房养老”重要的参与部门,银监会也曾就该模式进行过调研,对此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其次,由于房屋质量越来越差,对金融机构来说也是风险。三是由于未来房价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有下跌风险,所以,金融保险业对“以房养老”业务一直很谨慎。
政府在“以房养老”上的不能缺位还体现在对“以房养老”的政策和法律完善上,要尽量给“以房养老”提供有益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比如说,在“以房养老”上一个最大问题是,根据目前的法律,住宅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最长是70年,如果“以房养老”,土地使用权所剩无几,哪个银行愿意接盘呢?其实,“以房养老”遇到的问题远不止于此,比如未来房价的不确定性,房屋本身使用寿命等,政府应当好好地考虑这些银行和公民可能遭遇的法律与政策难题,能通过法律完善解决的就加快立法步伐,能通过政策解决的,就尽快调研出台相关政策。
“以房养老”作为舶来品,在英法等国家之所以流行,与高遗产税有关。人们在“以房养老”和“留房产给子女但要缴纳大笔税金”之间较容易作出选择。但在我国现行税制下,人们没有动力。上海民政部门调查则显示,高达90%的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愿意倒按揭的不到10%。
关于“以房养老”,有媒体关注“如何让民众信任”的问题。但观念其实不是问题,即使现在的老年人不信任,也并不等于将来的老年人不信任。因为在很大意义上,“以房养老”着眼的不是当下的这批老人,而是未来老龄化社会里的“房奴”一代,他们能够认同按揭买房,自然也能认同“以房养老”。试点“以房养老”,关键不是老年人观念的问题,而是的确存在很多现实障碍。
以房养老须谨慎,三问“以房养老”
国务院日前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也使得“以房养老”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
“‘以房养老’在10年前就被提出过,不过一直难以推进。”夏丹指出,“以房养老”难以推进主要囿于四方面的原因:第一,公众对“以房养老”的认识不足,导致疑虑较多;第二,公众对房价看涨预期明显,而“以房养老”属于反向抵押,住房溢价会归银行或保险公司所有,减少公众收益;第三,我国目前住房只有70年有限产权,住房反向抵押后会面临产权到期的问题;第四,目前我国房产资产评估尚不完善,对于住房反向抵押的估值水平还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
对于“以房养老”,南方都市报今天登载的经济学家马光远文章《“以房养老”何以引发不安》指出,如果政府明确以房养老只是一个补充,并且在金融、税收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尝试,完善具体的制度细节,对于老人当然是一个好事,但如果尝试的目的是替代公共养老体系,则很显然,是距离正确的方向越来越远。何况,回到现实,真正要尝试以房养老,还有很多障碍。详论如下:
平心而论,“以房养老”的概念并不稀奇,在不少国家也有实践;从技术角度来说,操作起来并不难,但是,众所周知,在中国买房子,不像在美国,买过来的房子就是私有财产,永远都“神圣不可侵犯”。基于目前的地权制度,我们对住宅的使用权只有70年,也就是说,我们无法“买断”任何一间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推广住房反向抵押养老,进行所谓的“以房养老”?之前在北京、上海试点的“以房养老”均以失败告终,正因如此,某股份制银行负责人曾对媒体发出质疑,“现有房屋产权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这依然存在政策盲点!”
我国近日明确明年将“有规划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以房养老”相关试点。这一讯息的曝光在舆论上再度引发了轩然大波。“以房养老”,四个普通的汉字,却沉甸甸的。它包含了诸多国人最关注的两桩大事:房子和养老。
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近日内地热议以房养老,通过将自有
对此,有专家表示,以房养老值得期待,一是因为“4 2 1”的家庭模式越来越多,面对巨大的家庭压力,独生子女一代很难给老年人一个阖家团聚、尽享天伦之乐的晚年。二是随着我国医疗保健条件的逐步改善,老年人的寿命越来越长,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大。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正好能改善“有房富人、现金穷人”的“中国穷老人”现状。
上世纪80年代,以房养老在不少地方有小范围试行。2007年以来,北京、上海都有具体的尝试。但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充满变数、大部分老年人尚难接受以房养老等观念原因,这项业务没有推广开来。
国务院正式提出“以房养老”的具体模式。消息一经公布,外地已有金融机构率先展开了以房养老“倒按揭”的业务。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北京市场还未出现相关业务,但有与之相似的房屋抵押贷款。而受产权期限、抵押期长短、房产市价估值等影响,银行对老年人房屋抵押贷款设置了“门槛”。
中国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以房养老”等新养老模式的探索,必须立足国情,同时借鉴他国。东方传统浸润下的国人,更钟情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全托式养老相结合的方式,所以改善“亲情养老”环境,仍需置于政策鼓励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础上,也不妨大胆“拿来”。比如,英美加等发达国家的“以房养老”服务运作相对成熟,成为老年人养老的重要选择之一。而其前提则是:其一,完善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服务,减少双方风险和交易成本;其二,相对理性与健康的房价,从而确保对房产市场价值较为稳定的预期,而这对漫长的“反向抵押养老”过程至关重要。其三,明晰的房屋产权,让商家无“70年产权令房产折旧贬值”之虞……比照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太多短板,难怪以房养老“水土不服”。补齐短板,功夫在“养老”之外。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快速提高,尤以上海、北京、天津老龄化程度最高。为拓宽养老金来源渠道,一些企业家率先向政府提出了“以房养老”模式的建议。2003年,时任中房集团总裁的孟晓苏提出《建立“反向抵押贷款”的寿险服务》的建议,得到了国务院的批示。同年8月,保监会向国务院呈上《关于开办“反向抵押贷款”有关问题的报告》,肯定了在我国引入“反向抵押贷款”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指出,如果开展试点,要特别注意,以房养老在风险控制和政策层面还面临很大问题。
笔者了解到,银监会在调研“以房养老”的时候就提出,除了70年产权,房价的不稳定性会制约“以房养老”的推广,银行一旦接手“以房养老”业务,房价未来上涨还好,下跌的话就会给银行带来很大损失。那么,银行没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自然就不情愿也无法大力推广并开展此项业务。因此,如何让房地产市场平静下来将是关键。
本报讯(记者 黄艳丽)“以房养老”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其实,在《意见》发布前,“以房养老”就已在国内多地自发兴起尝试。包括长春市在内,早已有个别金融机构试水相关业务。将房子抵押给银行,然后从银行按月领取养老金,对于这样的养老方式,您怎么看?以往“以房养老”在各地展开的尝试效果又如何?“以房养老”是否是养老金来源的唯一途径?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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