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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诽谤资讯被转发500次以上构成诽谤罪 @ 2013-09-10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诽谤 网络 谣言 被转发
概念:最高人民法院 , 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
大陆最近严打网路谣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公布网路诽谤等问题的司法解释,根据指出,诽谤讯息在网上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者”,可构成诽谤罪,处3年以下徒刑。
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两高出台网络谣言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不知情而转发不构成诽谤罪。
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明确将网路谣言入罪,同时明定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专家学者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该解释为网路世界拉起了法律“高压线”,但也有人认为,就诽谤罪的构成而言,点击、浏览5000次的门槛过低。
王小山网友说指出,“很想假设一下,两高关于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出台早些的话,罗昌平现在是什么命运。他举报刘铁男,被政府机关辟谣,警方会相信谁?那些说诽谤是自诉案件的,如果刘铁男告罗昌平,警方会不会拘捕罗昌平?王岐山视察中纪委网站时说的那些话,还算数不?”
英国《独立报》9月9日的报道说,中国正加大努力来遏止“网络谣言的散布”,这是中国打击社交媒体的广泛行动的一部分,中国人目前越来越多地通过社交媒体来绕过政府对政治性讨论的审查。报道说,中国微博用户对政府有关诽谤性网贴的新司法解释做出了愤怒的反应,一位网民说,现在谁还敢在网上发布负面性的帖子?
这个司法解释规定说,“网络谣言”被浏览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
内地最近严打网络谣言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网络诽谤行为入罪标准,对诽谤罪设定了严格的量化入罪标准。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下午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同一网络诽谤资讯实际被点击、流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等情形,应定为“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解释共十个条文,9月10日开始正式实施。如何惩治网络谣言有了新依据。
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9月9日出台针对网络谣言的犯罪规定: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诽谤行为。规定一出,网上议论纷纷。赞赏谣言者寥寥无几,因为谣言不是真理。但也不需要惧怕谣言,谣言往往不攻自破。关键的问题在于什么样的网络信息才能被认定为“诽谤信息”?网络诞生多少年来,从来信息庞杂,当局为什么要如此迫切地打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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