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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星:有信心年底获发牌 @ 2013-09-06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国泰 捷星 反对
概念:港龙反对捷星申请 , 捷星香港牌照违反基本法
核心提示:国泰航空(293)正式就捷星在港申请牌照发出反对。该公司承认就捷星香港申请营运牌照,正式提交反对书,又指出若批准捷星香港在港营运的牌照,将违反基本法第134条,原因是该廉航并不符合法例规定,航空牌照申请人必须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点。
不断“闯关”的捷星香港,申请空运牌照获刊宪,竞争对手国泰(293)及旗下港龙则在法定期限截止前“出招”反对,国泰以捷星香港不符合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违反《基本法》第134条为由,先后向空运牌照局提交反对书。国泰更警告政府,一旦捷星香港取得牌照,本地航权将会“门户大开”,影响本地经济及航空业发展。
国泰航空(00293)及旗下港龙航空,发表声明,反对廉航公司捷星在香港申请空运牌照,已向空运牌照局提交反对书,认为批准申请将违反《基本法》。两家公司的声明指,捷星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是澳洲而非香港,管理控制权亦归于澳洲总部,不符合本港《基本法》对航空牌照申请人的规定。若批准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会开创负面先例,将香港谈判得来的航权,拱手相让予澳洲控制的公司,影响本港在扩大航权上的磋商能力,及香港整体竞争力,窒碍香港航空业发展。而且现时本港机场容量紧绌,应该善用有限的升降时段。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信德集团(242)占三分之一股权的捷星香港,向空运牌照局递交本港空运牌照的申请,一如市场预期遭到国泰航空(293)提出反对。捷星香港首席行政总裁刘仲威接受查询时指出,捷星香港有信心能够符合有关当局的所有要求,包括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审核,但不会视审批为必然。对于有说法指捷星香港是由外国航空公司控制,刘仲威认为是混淆视听之言,公司绝对不能接受。
声明指出 , 由于捷星香港不符合法例规定航空牌照申请人 , 必须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点 , 空运牌照局批准捷星香港在本港营运的牌照申请, 将违反香港《基本法》 , 以及削弱香港经济. 国泰亦指出 , 允许像捷星香港营运模式的航空公司获得香港航权 , 将严重削弱香港与外国政府在扩大航权方面的磋商能力 .
国泰表示,捷星香港并不符合法例规定,航空牌照申请人必须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点,指捷星航空及其母公司澳洲航空早前在澳洲作出的公开声明中,清楚指出捷星香港是澳洲捷星航空以特许经营方式,于香港营运的航空公司,由澳洲母公司捷星航空及澳洲航空管理及控制,表明捷星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为澳洲而非香港。
国泰(00293)中午发出通告,反对空运牌照局向捷星香港发牌,并称发牌将违反《基
发牌 国泰航空与旗下港龙航空昨日均发表声明及提出反对书,反对空运牌照局发牌给廉价航空公司捷星香港。捷星正计划营运大陆、台湾、日本,韩国和泰国等多个地区的短途航线,更指票价会较其他公司便宜一半。
国泰(00293.HK)则表示会在反对限期内详细审阅捷星香港的申请并作出回应,强调捷星香港不能改变由最终母公司澳航(QANTAS)控制,重申其类似特许经营模式在本港营运,不符合《基本法》规定;又认为将航权予由外国航空公司控制的捷星香港,将为本地航空业及香港整体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国泰航空就“捷星香港”申请本港营运牌照提出反对,连同恒安国际及华润创业升逾百分之3,是升幅最大的三只蓝筹。
附上的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国泰航空”)及港龙航空有限公司(“港龙航空”)的声明,乃在香港空运牌照局公布捷星香港航空有限公司(“捷星香港”)申请经营编定航空服务的详情以后而作出。
终于在日前,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进入审批阶段,香港空运牌照局刊发了该公司空运牌照的申请。岂料,香港大佬国泰航空发声明反对,再次令东航的低成本之路蒙受阻力。
捷星香港的刊宪(即刊登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报),表示牌照正式进入审批阶段,各界可于14天内提出意见,不意外的,香港本土航空龙头“国泰航空”立即跳出来反对,理由是:捷星香港不符《基本法》第134条规定,“捷星香港提出申请,并不能改变它是由母公司为澳洲航空的捷星澳洲所控制、像特许经营模式在本港营运的航空公司之事实”,国泰发布声明直指,捷星香港非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为牌照审批投下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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