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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前官员骗政府租房津贴被判监禁8月缓刑2年 @ 2013-08-08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麦齐光 曾景文
概念:诈骗租津70万 , 发展局局长麦齐光
曾景文的律师求情时, 批评今次检控有政治动机, 明显是针对出任局长的麦齐光.律师又说曾景文只是用错误方式申领租津 , 并引用多个案例, 指过往类似案件都是以缓刑处理 . 另外律师又呈上二百多封求情信 , 并指曾景文已把租津加利息退还给库房.
今早会由法律代表向法官求情,两人已预备共约40封求情信,当中约30封属麦齐光,撰文者有包括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前政务司局长唐英年及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等。麦齐光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事发在28年前,麦齐光多年来服务政府,在工程界备受尊敬,麦齐光已归还所申领的租金津贴连利息约70多万元,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要归咎于麦齐光是不公道,在传媒揭发事件后,麦齐光已负上全责请辞。请法官考虑过往案例,判以缓刑。
【明报专讯】前发展局长麦齐光上任不久,即被揭发与助理路政署长曾景文于28年前讹称互租单位骗取租津约70万元,事件导致他成为有史以来“最短命”的问责局长,亦在梁班子中率先“堕马”。他与曾景文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诈骗等6项罪名成立,今日判刑。根据以往案例,骗房津的政府官员大多获判缓刑。
郭栋明又引述多份报章评论,指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错的是制度,麦齐光就无辜受害,法庭不应以今日的眼光,看待过去的过失,希望法官考虑判处缓刑。
麦齐光和曾景文8日早上8时许先后抵达法院,他们都拒绝回应记者提问。两人因为互租单位诈骗政府租金津贴,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以及分别两项和三项使用虚假文件意图欺骗罪名成立。麦齐光在罪成后第二日已应控方要求,将所骗取租津连同多年来的利息归还予政府。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已被停职的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 因为串谋骗取七十万元租金津贴 , 被判入狱八月个月, 但获缓刑两年 .
案件于去年7月被揭发后,出任发展局局长仅12天的麦齐光便辞职,并于今年6月罪成后第二日即将所骗取租津连同利息归还政府。麦齐光律师求情指案件发生在28年前,但麦齐光多年来服务政府表现卓越受人尊敬,参考过往的案例应该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律师又呈上30封求情信。律师表示,归咎于麦齐光并不公道,因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而且在案件揭发后,麦齐光已负上全责请辞。
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骗取租津案,在区域法院判刑,两人分别被判监8个月,缓刑2年。曾景文离开法庭时表示,感谢家人、亲友及同事支持。但被问到会否提出上诉时,他未有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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