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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齐光曾景文判缓刑两人呈多封求情信 @ 2013-08-08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麦齐光
概念:诈骗租津70万 , 发展局局长麦齐光
今早会由法律代表向法官求情,两人已预备共约40封求情信,当中约30封属麦齐光,撰文者有包括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前政务司局长唐英年及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等。麦齐光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事发在28年前,麦齐光多年来服务政府,在工程界备受尊敬,麦齐光已归还所申领的租金津贴连利息约70多万元,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要归咎于麦齐光是不公道,在传媒揭发事件后,麦齐光已负上全责请辞。请法官考虑过往案例,判以缓刑。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诈骗逾70万元政府租金津贴,法官裁定两人串谋诈骗等共6罪名成立,两人被判监8个月,缓刑2年。法官判刑时指,80年代只有租津制度,00年开始才有借钱买楼计划,两人比制度聪明,但接纳当时被告没有另一个选择。 法官相信重犯机会低,强调考虑判刑时,会以80年代大环境作考虑。法官同意制度结构不足,考虑被告品格良好,贡献良多,判以缓刑。
【明报专讯】前发展局长麦齐光上任不久,即被揭发与助理路政署长曾景文于28年前讹称互租单位骗取租津约70万元,事件导致他成为有史以来“最短命”的问责局长,亦在梁班子中率先“堕马”。他与曾景文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诈骗等6项罪名成立,今日判刑。根据以往案例,骗房津的政府官员大多获判缓刑。
麦齐光曾景文判缓刑 两人呈多封求情信
郭栋明又引述多份报章评论,指当年的租津制度不完善,错的是制度,麦齐光就无辜受害,法庭不应以今日的眼光,看待过去的过失,希望法官考虑判处缓刑。
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骗取租津案,在区域法院判刑,两人分别被判监8个月,缓刑2年。曾景文离开法庭时表示,感谢家人、亲友及同事支持。但被问到会否提出上诉时,他未有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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