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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7行业营改增1日上路 @ 2013-08-01T1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营改增 试点 企业
概念:营改增试点全国 , 2013年8月1日起
扩大试点行业之所以选择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主要是考虑这两个行业均属于典型的生产性服务,与第二产业的关联度较高。从行业特点看,这两个行业均具有财务核算复杂、分支机构层次多且分布广的特点,不适合在部分地区先试点,只能全国同步推行。特别是铁路运输作为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制造业对铁路运输依赖较大,在陆路运输、水路运输等其他交通运输业先期纳入“营改增”后,铁路运输由于没纳入试点,客观上会影响企业对不同运输方式的选择。所以,在加快扩大“营改增”试点之际,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围顺理成章。这也体现了改革不干扰市场选择,而是立足于优化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原则。因此,在这两个行业实施“营改增”试点,有利于扩大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增强增值税“中性”特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
    一方面,是扩大试点地区,自今年8月L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重点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另一方面,是扩大试点行业,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前财政部正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抓紧完善这两个行业试点方案,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实施。
中国大陆今(1)日起正式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俗称“营改增”),人民日报称,“营改增”从区域试点扩展到全国后,今年将为企业减税人民币1,200亿元(约新台币5856.8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获益最大,平均减税幅度达40%。
截至2013年2月底,全国试点企业达到116万户,总体减税规模达到550亿元以上,但部分行业税负不降反增也引起了即将试点企业的忧虑。专家称,营改增从总体的情况来看好像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大家说其实是改变了企业税收负担的方式和种类,因此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增值部分比较大,营业税不再需要交纳但增值税还会增加。这样企业的负担并没有真正减轻。
8月1日起,全国推开“营改增”试点,云南涉及交通运输、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的制作放映和发行等8个行业。扩围后,2013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200亿元。其中,减税最多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虽是全国第二个试点地区,却是首个国地税共同合作、第一个使用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资讯系统的“营改增”试点地区。自2011年12月市政府正式申请开展“营改增”改革试点后,先完成了试点企业登记基本资讯的批量初始化,及时导入企业基本资讯11.5万条。紧接着,梳理出六大类92项具体业务,提前开发、完善了24套资讯系统。“其中的6个资讯系统被税务总局作为全国版本予以推广。按需求调整设计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也被确认为后续试点改革地区的统一版本。”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下转第二版)
此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对于外界关注的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如何征税问题,《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改革试点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的企业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对此,贾康对中新网记者表示,“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一段时期出现少数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难以避免。从上海试点的情况看,交通运输企业税负上升主要是其固定资产更新周期因素所致。一般来说,车辆更新周期约4年左右,一开始企业可能享受不到“进项抵扣”的优惠,但随着车辆的更新,企业就能感受到“进项抵扣”带来的减税作用。
对于部分试点后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各级政府将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从长远来看,“营改增”将降低纳税人的整体税负。不变:这部分税收仍归地方财政 “营改增”试点企业原来向地税局申报营业税,现在改为向国税局申报增值税。但为了在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地方财政。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意义和影响更为深远。与局部地区试点相比,其产生的效果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增值税的一大特点是消除重复征税,环环相扣形成抵扣链条。局部地区试点时,试点与非试点地区存在政策差异,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断点”。将“营改增”试点覆盖到全国,意味着彻底消除了“政策洼地”,税制更加公平,抵扣链条更加完整,将有更多的企业从中受益。
从2012年1月起,“营改增”试点率先在上海启动,并逐步扩大到北京、江苏等9个省份。最新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份,先行试点的9省市试点纳税人已达134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06万户,占总试点户数的79.1%。试点以来,“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减税总额超过500亿元。目前,试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正常有序进行,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征纳双方已经基本适应了新税制的各项要求,9省市的“营改增”试点已经从税制转换阶段过渡到日常征管阶段,试点整体工作进展顺利,运行良好,成效明显,改革目标基本实现。
2012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率先在上海启动,当年9月1日起陆续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湖北、浙江8个省市和厦门、深圳、宁波3个计划单列市。截至2013年6月底,纳入试点企业户数、减税规模均稳步增长,全国试点企业超过130万户,累计减税规模超过800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减税规模就已超过400亿元,减税面达到95%,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实现减负,减税幅度达到40%。新旧税制转换过程中,纳税人逐步由被动参与改革到主动支持改革,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努力适应税制变化,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好处。试点地区服务业发展提速,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上升,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分工细化,地区经济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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