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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追击】林大辉讥陈茂波交待事件如挤牙膏;谢伟俊指陈茂波需调职息风波 @ 2013-07-24T0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陈茂波
概念: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太太
我们明白政府的土地发展并不是冲动决策的小事,换句话说,土地政策蓝图其实已在数年前甚至十数年前已成型,只是采用与否和何时采用的问题,陈茂波只是负责把数年前早已有定案的发展蓝图推出而已,不存在以权谋私。今天决定未来十年的土地发展政策如填海、重建、改变土地用途等;同样逻辑,与其追究尽职如实申报的陈茂波,倒不如去举报大批退休前高官(包括殖民统治期间的官员)的延后利益!十年前由当时的官员厘定二零一三年的今天土地发展蓝图,难道我们不能让已退休、曾为香港未来出策献策的退休高官拥有自己的物业,更何况,很多当时属“未来”的发展,到今天才陆续被解封,即以发展事实呈现。过去的蓝图建设现在的安逸,现在的策划造就未来的繁荣。
梁振英今天(7月2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向传媒表示,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太太和外家的家人十多年前在新界买了一块地,其后在去年10月卖出,陈茂波完全符合申报制度的要求。他说,就申报人在自己申报之外,他身边的人,包括配偶、家人和外家等是否需要申报利益,世界各国有不同做法,政府会尽量在各方面取得平衡。
陈茂波表示,自从去年9月知道有关农地位置坐落在新界东北发展区内时,便已按照相关机制向行政长官梁振英和行政会议申报,并且遵守问责官员的行为守则和行政会议成员的行为守则作出申报,“我已尽我能力在机制中,主动作出这项申报,向特首作出申报。”陈茂波表示,其妻在家族成员设立的公司中是属于小股东,而相关股份已于去年10月转售,如果要对外出售整间公司,必须获得其他股东同意,否则很难实行。
【太阳报专讯】上任不足一年已先后卷入劏房及酒后驾驶风波的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再爆利益冲突疑云。陈茂波昨日被揭于十九年前购入上水古洞三幅土地,并由其太太许步明的家族公司持有,可能受惠于由他负责的新界东北发展计划。陈茂波声称自己于去年九月始发现有关土地位于发展范围,已即时向特首梁振英汇报,太太亦已于同年十月将股份出售给其他家族成员,强调现行守则无规定需申报配偶资产,事件不涉利益冲突问题。但他在去年七月尾上任后,已着手处理新界东北问题及出席公开谘询论坛。多名泛民议员要求他辞职,社民连及民主党今会到廉政公署举报陈茂波。
行政长官梁振英拒绝透露,去年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向他申报家人持有农地的细节,只一再强调做法符合利益申报制度,又指陈茂波已依足制度做事。
陈茂波当年负责签临时买卖合约,之后农地转到他太太许步明持有的国万实业有限公司旗下。去年他上任后,填报行政会议利益申报表时,没有申报拥有该块农地。他解释,是因为行会没规定要申报配偶资产。一个月后,他指得悉东北发展区的规划后,主动向特首申报太太的公司持有古洞地皮。到十月,她太太决定将股份全数卖掉,更辞去董事职位,公司现时由太太的家族持有。
另外,特首办没有回应特首何时收到陈茂波的申报,只表示陈茂波本人确认在讨论新界东北问题时,已就古洞拥有土地,向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作出申报。政务司长林郑月娥则不回应事件。身兼行会成员的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认为,行会成员拥有多项财务投资,两个月时间未必足够详尽申报,所以不能说陈茂波漏报。
公民党陈家洛亦指,陈茂波称已按守则作出申报,但在处理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时,他由去年上任后至今,并无书面申报,要求陈茂波、特首梁振英尽快交代,并认真检讨及考虑扩阔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制度,提高透明度及公信度。
陈茂波表示曾经向特首梁振英申报土地的事,其后他主动与妻子商量卖掉股份,获得同意,云云。陈茂波未有交代妻子卖股份是否与梁振英商讨的结果,他和梁振英就此须交代和解释。因为按陈茂波的说法,他以“太太拥有的东西,我没有实际利益”为由,故毋须在上任时向行政会议申报,然则上任之后,陈茂波为何向梁振英提出土地的事?其后他主动与妻子商量,获同意卖掉股份,按正常理解,陈茂波此际知道存在利益冲突了,因而向行政会议补交利益申报事项;至于妻子同意样卖掉股份,这究竟是谁的主意,公众有权知道。
昨有报道指陈茂波的太太及其家人,拥有新界东北发展区内三幅农地,按港府拟定的收地补偿计划,料可获取逾1,200万元补偿,质疑陈茂波有利益冲突。陈茂波昨四度解画,指相关农地是妻子与其娘家在1994年买入,他已向行政会议申报,更在去年10月出售相关权益,惟部分立法会议员仍不满,促他下台。
陈家洛指出,陈茂波的解释未能释除公众的疑虑,质疑陈茂波在行政会议的申报中,曾申报太太持有的公司及物业,但没有申报新界东北的物业。他认为,陈茂波的缺失严重,应该主动离职下台。
核心提示: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经历过去年的“房”及“醉驾”事件,民调中持续低位,连日落力推销新界东北新发展计划的他,却被传媒踢爆其妻许步明坐拥发展区内1.5万平方尺土地,日后涉及赔偿高达1,200万元,再被质疑隐瞒潜在利益冲突。除了陈茂波在一天内数度回应事件,也劳烦了特区政府上下总动员“解画”,分别有特首办公室、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特首办公室、地政总署、政府新闻处等,务求尽快扑火。陈茂波强调处理新界东北新发展方案时,均遵从《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及《行政会议成员守则》的规定并作出申报,其妻已将土地股份转让家人,惟以私隐为由,拒绝公布买家身份及价格。
但民协冯检基就表示,陈茂波瓜田李下,难脱嫌疑,认为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不能再处理新界东北发展相关工作,二是要下台。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洛亦表示,不接受陈茂波的解释,认为陈茂波缺失严重,应主动离职下台。他又认为,本港有需要检讨官员申报的制度,市民要求有更透明的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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