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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波:悉售股权非信托安排忘记出租农地细节 @ 2013-07-23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陈茂波
概念:申报土地 ,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太太
行政长官梁振英拒绝透露,去年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向他申报家人在新界东北持有农地的细节,只一再强调做法符合利益申报制度。梁振英又认为,目前的制度已相当严谨。
【太阳报专讯】上任不足一年已先后卷入劏房及酒后驾驶风波的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再爆利益冲突疑云。陈茂波昨日被揭于十九年前购入上水古洞三幅土地,并由其太太许步明的家族公司持有,可能受惠于由他负责的新界东北发展计划。陈茂波声称自己于去年九月始发现有关土地位于发展范围,已即时向特首梁振英汇报,太太亦已于同年十月将股份出售给其他家族成员,强调现行守则无规定需申报配偶资产,事件不涉利益冲突问题。但他在去年七月尾上任后,已着手处理新界东北问题及出席公开谘询论坛。多名泛民议员要求他辞职,社民连及民主党今会到廉政公署举报陈茂波。
公民党陈家洛亦指,陈茂波称已按守则作出申报,但在处理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时,他由去年上任后至今,并无书面申报,要求陈茂波、特首梁振英尽快交代,并认真检讨及考虑扩阔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制度,提高透明度及公信度。
陈茂波表示曾经向特首梁振英申报土地的事,其后他主动与妻子商量卖掉股份,获得同意,云云。陈茂波未有交代妻子卖股份是否与梁振英商讨的结果,他和梁振英就此须交代和解释。因为按陈茂波的说法,他以“太太拥有的东西,我没有实际利益”为由,故毋须在上任时向行政会议申报,然则上任之后,陈茂波为何向梁振英提出土地的事?其后他主动与妻子商量,获同意卖掉股份,按正常理解,陈茂波此际知道存在利益冲突了,因而向行政会议补交利益申报事项;至于妻子同意样卖掉股份,这究竟是谁的主意,公众有权知道。
陈茂波当年负责签临时买卖合约,之后农地转到他太太许步明持有的国万实业有限公司旗下。去年他上任后,填报行政会议利益申报表时,没有申报拥有该块农地。他解释,是因为行会没规定要申报配偶资产。一个月后,他指得悉东北发展区的规划后,主动向特首申报太太的公司持有古洞地皮。到十月,她太太决定将股份全数卖掉,更辞去董事职位,公司现时由太太的家族持有。
核心提示: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经历过去年的“房”及“醉驾”事件,民调中持续低位,连日落力推销新界东北新发展计划的他,却被传媒踢爆其妻许步明坐拥发展区内1.5万平方尺土地,日后涉及赔偿高达1,200万元,再被质疑隐瞒潜在利益冲突。除了陈茂波在一天内数度回应事件,也劳烦了特区政府上下总动员“解画”,分别有特首办公室、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特首办公室、地政总署、政府新闻处等,务求尽快扑火。陈茂波强调处理新界东北新发展方案时,均遵从《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及《行政会议成员守则》的规定并作出申报,其妻已将土地股份转让家人,惟以私隐为由,拒绝公布买家身份及价格。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行政会议没有规定要申报配偶的资产,所以去年上任时,没有申报太太的公司持有新界东北一块二万平方尺的农地。
昨有报道指陈茂波的太太及其家人,拥有新界东北发展区内三幅农地,按港府拟定的收地补偿计划,料可获取逾1,200万元补偿,质疑陈茂波有利益冲突。陈茂波昨四度解画,指相关农地是妻子与其娘家在1994年买入,他已向行政会议申报,更在去年10月出售相关权益,惟部分立法会议员仍不满,促他下台。
陈家洛指出,陈茂波的解释未能释除公众的疑虑,质疑陈茂波在行政会议的申报中,曾申报太太持有的公司及物业,但没有申报新界东北的物业。他认为,陈茂波的缺失严重,应该主动离职下台。
就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太太许步明及家族成员拥有新界东北农地,被指有利益冲突之嫌;行政长官梁振英回应指,陈茂波完全符合申报制度要求,而现时的申报制度严谨,惟仍会作检讨,政府会尽量在各方面取得平衡。
但民协冯检基就表示,陈茂波瓜田李下,难脱嫌疑,认为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不能再处理新界东北发展相关工作,二是要下台。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家洛亦表示,不接受陈茂波的解释,认为陈茂波缺失严重,应主动离职下台。他又认为,本港有需要检讨官员申报的制度,市民要求有更透明的申报制度。
十多名社民连成员到北角廉署总部,举报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认为,陈茂波和家人购入古洞地皮但无申报,事态严重,要求廉署彻查。
有报道指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妻子及家人,在新界东北发展区拥有至少3幅土地,由陈茂波于1994年以35万元亲自买入,若政府收地,估计可坐收1,245万元赔偿,大赚35倍。陈茂波昨日数度就事件解释,指妻子与家族的公司多年前买入上水农地,但去年10月已出售公司的全部股份。他又强调,已主动向特首申报,亦有按问责官员及行政会议守则申报利益,报道对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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