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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一审死缓 @ 2013-07-10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刘志军
概念:死刑缓期2年执行 ,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一审死缓
大陆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与滥用职权案,昨上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褫夺公权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刘志军不上诉;外传刘拥有三百七十四套房产,法院认为并非刘犯罪所得。大陆网友对对未判刘死刑大为不满。
【本报综合报导】中国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八日上午宣判,依受贿罪将刘志军(图/中新社,取自电视画面截图)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私人财产;滥用职权罪方面,则判有期徒刑十年。但审判长说,媒体曾提到刘志军拥有三百七十四套房产、八亿元人民币等,均与他无关,是其他人非法利益,并非刘志军犯罪所得。
7月8日清晨,押运刘志军的车队驶向法院。7月8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社供(公磊摄)
陆前铁道部长刘志军 被判死缓
【文汇网讯】据新华网报道,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日,记者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该案的审判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山云。
中国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被法院判处死缓,中国财新传媒日前出版新书《大道无行》,叙述这位“高铁之父”掌理铁道部8年期间的事。
《神州经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沪指挫逾2%再失二千
【新唐人2013年7月8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7月8日,中国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铁道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志军在庭上表示不会上诉。判决公布后,刘晓原律师称从轻判决的理由并不充分。民间抗议指,“死缓”已成为贪官的避难所。
中新网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于立霄)令人关注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志军被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辩护律师钱列阳接受中新网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刘志军不会上诉。
据央视新闻今日上午报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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