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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 @ 2013-07-09T0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刘志军 死缓
概念:2年执行 , 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新唐人2013年7月8日讯】(新唐人记者韩梅综合报导)7月8日,中国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原铁道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志军在庭上表示不会上诉。判决公布后,刘晓原律师称从轻判决的理由并不充分。民间抗议指,“死缓”已成为贪官的避难所。
《神州经脉》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沪指挫逾2%再失二千
【神州动态】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没收全部财产
【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今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周一(8日)在中国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后,英国多家报纸的网络版立即刊登相关文章。
• 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一审被判死缓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被判死缓
刘志军非法收受6460万余元一审被判死缓
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图)
随后官媒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出"刘志军为何被判死缓?"指审判长白山云表示:刘志军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案发后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回;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此新浪网友--四川教师陈海洪发出评论:"刘志军案体现了检方、法院、被告的高度和谐。检方建议对刘志军轻判;法院表示有轻判的理由;刘志军本人无论判决怎样都不上诉";"兰州曹宇"质问:"为何贪官无死刑"?知名法学学者、北大教授贺卫方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刘志军案的判决结果并未看出中共高层在反腐上的力度,过去30多年间,中共当局的反腐已经多次排除高层级官员。"
[审判长答问:374套房产非刘志军犯罪所得 有从轻处罚量刑情节]2013-07-08 21:40:45.0陈维松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律师称不上诉刘志军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律师称不上诉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律师称不上诉10007115408头 条/ENPPROPERTY-->
据德新社报道,前中国铁道部长刘志军因腐败和渎职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一(7月8日)宣布了这一判决。根据中国法律,死缓可在两年内转为无期徒刑。有中国的刘志军有高铁之父之称,现年60岁,从2003至2011年任铁道部长,被裁定犯有腐败罪,收受贿金6400万元人民币。对刘志军的严判被认为是中国新领导人习近平反腐斗争的组成部分。今年3月,权倾一时的铁道部被分解,并入其他部门。习近平曾强调,反腐斗争中,要“苍蝇老虎一起打”。刘志军案在中国国内外受到高度关注,一大原因是,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也将因腐败罪和渎职罪被送上法庭。不过,对2012年下台的这位前政治明星的审判案何时开庭,目前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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