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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刘志军辩护律师:他从未提出希望保他不死 @ 2013-06-10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刘志军
概念:2011年间受贿 ,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滥用职权
    当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刘志军的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50人旁听庭审。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原中国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法院宣布择日宣判。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押送刘志军的警车早上6时许驶入法院,审讯至中午许结束,法院宣布择日宣判。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在审讯结束后,由特别通道离开,未有回应刘志军是否认罪。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刘志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军的亲属、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50人旁听了庭审。法院在审讯后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审讯期间,刘志军对控方指他控罪涉及6000多万元人民币,当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刘志军自己表示不愿委托辩护人,法院征得他的同意下,指派律师为他辩护,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今年4月10日,刘志军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纪委也对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书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被告人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及时向刘志军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因刘志军表示不愿自行委托辩护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在庭前多次会见了刘志军并查阅了全案卷宗,法院充分保障了刘志军的诉讼权利。庭前,本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集了有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对是否申请回避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今天,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志军案,公诉人出庭支持了公诉,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赫 今天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了诉讼。刘志军的亲属、部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5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于12时结束,北京市二中院将另行择期宣判。
【文汇网讯】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
6月9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大陆媒体称,检方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于1986年至2011年间受贿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刘志军未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其辩护律师请求从轻处罚。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澳门电台消息)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及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检方指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前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6,400多万元人民币,检方并在庭上出示有关证据,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刘志军的亲属、传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近50人旁听。 现年60岁的刘志军03年出任铁道部部长,主力发展高铁,直到前年2月因严重违纪,被免去职务。(何裕文 黄伟昌)
6月9日一早,一名警察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勤。据悉,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当日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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