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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研拟电子支付纳监管八达通网上支付平台须领牌 @ 2013-05-24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支付 监管
概念:加强监管零售支付系统 , 金管局监管储值支付产品
核心提示:金管局联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昨日宣布,就本港储值支付产品及零售支付系统的建议监管制度展开公众谘询。金管局副总裁彭醒棠表示,在新制度下,本港约有10间大型非储值零售支付公司需领牌照,包括信用卡、扣帐卡、服务商户的收单行、网上支付平台及流动支付基建,比如PAYPAL及支付宝等。
金管局建议将监管范围,由目前储值支付产品,例如八达通,扩大至透过手机付款,同时亦会将类似支付宝及PAYPAL,这类网上消费系统纳入监管。
政府建议修订《结算及交收条例》 , 包括建立储值支付产品发牌制度, 及零售支付系统指定制度, 并制订保障储值金额的要求 , 赋予金管局监管储值支付产品的发行机构 , 及指定零售支付系统的权力 .
金管局昨宣布针对储值支付产品及零售支付系统落实新的监管制度,对于再出现八达通扣错钱事件时,新制度如何跟进,金管局发言人表示,新制度赋予金管局执法职能,有权向储值支付产品持牌人进行调查,并视乎每宗个案的具体情况,采取停牌、吊销牌照、警告、谴责及罚款等制裁行动。
金管局指,现时《银行业条例》主要是透过硬体装置,去监管储备支付产品,即是不包括网上支付系统,而新修订的《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便会加入相关监管,并会建立发牌制度,无牌不得发行相关产品。制订保障储备金额的要求,又会建立零售支付系统的指定制度,赋予金管局权力监管。
在参考其他海外市场做法及考虑本港市况后,政府计划为建议的监管制度修订《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拟议制度主要结构包括:建立储值支付产品发牌制度,规定如无获金管局发牌,任何人都不得在港发行或协助发行多用途储值支付产品;制订保障储值金额要求;建立零售支付系统指定制度,赋权金管局指定重要的非储值零售支付系统接受其监管。
政府就加强监管本港储值支付产品及零售支付系统,谘询公众,至8月22日为止。政府亦计划就建议的监管制度,修订《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
电子零售支付愈趋普遍,如支付宝此类网上多用途储值支付产品,近数年在港风行,为使监管追上这方面发展,政府及金管局昨日就改善有关监管制度,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谘询,建议向多用途储值支付产品营运商,实行强制发牌制度。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主要提供储值卡支付服务的八达通,势必受金管局拟引入多用途储值支付产品发牌制度所规管。八达通控股行政总裁张耀堂昨坦言,为迎合有关法例的改变,该公司日后定要申请新牌照,并放弃现有的接受存款公司牌照,但客户将不会有任何影响。
金管局副总裁彭醒棠表示,在新制度下有10间储值产品营运商需要申领牌照在港营运,例如PAYPAL及支付宝,金管局会与支付商注册地的监管机构合作,若支付商未有申领牌照,金管局会要求该注册地的监管机构协助,并停止支付商提供的服务;同时,金管局亦会通知市民该支付商违法经营。支付商无牌经营,最高刑罚为100万元,并监禁5年,若提供虚假资料,最高刑罚为100万元,并监禁7年。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联合发表谘询文件,加强本港储值支付产品及零售支付系统的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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