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广州副市长:楼价升幅不应超GDP 传深圳二套房首期增至七成 @ 2013-03-27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国五条 细则 广州 房价
概念:广州3月26日 , 国五条细则31日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则认为,广东版国五条细则中所指“房价过快上涨地区”,即指广州、深圳两大一线城市,细则中明确要求广深两市严格遵照国五条对二手房差额征收20%个税。在杨红旭看来,执行20%差额个税是迟早的事,但具体如何执行,仍需坐等国税总局以及广州、深圳的细则出台。
    各地“国五条”调控细则将在本周密集发布。3月25日,广东省“国五条”调控细则率先出炉。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作为楼市回暖的代表性市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一线城市即将出台的调控细则都将从严,而近期二手房市场态势也表明,一线楼市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已经发生变化,深圳地区的投资客已有大规模离场迹象。北京调控细则的严厉程度或高于其他城市。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广东省政府昨天公布“国五条”地方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则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讯息联网。对于公众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广东省政府的规定是“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得广东省成为第一个落实“国五条”细则的地方政府。《通知》没有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但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东省政府公告施行细则包括,三月底前公布广州、深圳两市的房价控制目标;广州、深圳、佛山及珠海继续限购;其他地方增加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等。
而在3月18日,传言终于落地广州。在当晚,就有人士通过网络发布了宣称是“国五条广州新政细则预先知”的爆料。所传的内容极为详细,包括“出售二手房未满五年,个人所得税强制按据实征收,差额的20%;出售二手房满五年(非唯一物业),能提供原产值发票的,按差额的20%,未能提供发票的按1-3%核定征收;出售二手房满五年,且家庭唯一物业,免征个人所得税”、“非广州市户籍在广州购买普通住房,须提供两年以上个人缴税税单或两年以上个人社保”、“取消原现有限购政策,允许非广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进行二套改善型物业置业。原广州市户籍按原先政策执行”、“对于办理委托公正过户的,办理交易时必须原业主电话方式和交易所确认,并承诺确实因委托人有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如发现是变相性委托过户(注:用公正委托方式进行的交易买卖),则追究委托双方藐视国家调控政策相关责任”、“对家庭第三套物业开始征收物业税,按地段市场租赁估值年收入的25%征收”五个方面政策。
几乎楼市生态链上的每个人都在等待新国五条细则的落地。而最近频频传出国五条细则的各种江湖版本,也迫使北京、广州等住建委忙着现身辟谣。陈云峰认为,现在似乎到了地方政府与地产调控政策博弈的关键时期。
同时,与之前的“国五条”相比,广东版细则在政策上有所加码。要求在房价上涨较快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外,还对广州、深圳实施限价;要求年内在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比“国五条”整整提前了两年。
前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国五条”粤版细则,要求广州、深圳两地需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关于广州何时公布穗版“国五条”细则,陈如桂表示:目前市国土房管部门正在研究广州市的房价调控目标和措施,正在报政府审定,审定后尽快公布实施。
0﹒31%。广东率先公布“国五条”地方细则,广州深圳将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
3月19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称,广州市政府暂未发布任何关于“国五条”细则的文件,近期网上流传关于该市“国五条”细则的各种传闻均为谣传。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报道:广州市政府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表示,广州市新“国五条”落实细则方案还未审定,暂不公布。但按广州调控目标,今年房价涨幅至少不应高于GDP的涨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