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3周票房冠军华谊可分70% @ 2013-02-28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西游 票房 华谊兄弟
概念:8800万元 , 华谊兄弟2月25日
但华谊兄弟公告出炉不久,《西游》的投资方、周星驰控股的比高集团旋即于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告强调了华谊兄弟在《西游》一片中的发行人身份(“华谊负责影片在大陆地区的运营和发行”),同时称,投资方除了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2月25日中午,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西游》票房9.9亿元,公司票房分账收入税前利润约为1.96亿元。可是,2月25日晚间,《西游》香港投资方比高集团却发布公告称,投资方实际取得《西游》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随后,该片另一投资方文化中国也发布公告,内容复述了比高集团的公告,重申“称投资方才可获净收益70%分成”的态度,并表示正与华谊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与去年年末创造票房奇迹的小成本影片《泰囧》不同的是,虽然《西游》的票房成绩突出,但华谊兄弟的股价并没有如光线传媒般持续飙涨。公司股票已经从2月19日开始出现回落,另股民们担心的或许是华谊兄弟究竟能在该影片中分得多少“羹”。因为光线传媒几乎是《泰囧》的唯一投资方,按此前媒体报道的投资比例高达90%,相应地,《泰囧》最终近13亿元的票房分账收入自然也由光线传媒一家独揽。
尽管《西游》在全球发行,但在香港、台湾等其他华语地区,其首日票房不过百万级,和内地首日超过7000万的票房成绩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换言之,大陆票房才是《西游》票房的大头所在。而在拿走12%的发行代理费之后,华谊兄弟仍将以31.89%的投资占比分享高达70%-90%的大陆地区分成,是这样吗?若非如此,那就是华谊兄弟信批有严重失实嫌疑。
    在《西游》未上映时,国泰君安、宏源证券等各券商分析师,已提前将该片对华谊的影响进行了预热。以高辉领衔的国泰君安分析师团队早在春节前已预测,若《西游》票房达到6亿,华谊兄弟股价可到22元;此后进一步将票房预测调高至13亿,股价也随之看高至25元。如今,《西游》票房已近10亿,华谊兄弟昨日收盘价为18.67元。(证券时报 记者 曹攀峰)
前日,华谊兄弟公告,截至2013年2月24日24时,《西游降魔篇》已经获得9.9亿元票房,而华谊兄弟可获1.96亿元税前利润。根据目前票房分账模式,该利润将对应内地发行净收益的70%左右。华谊兄弟发布公告后,《西游降魔篇》投资方比高集团、文化中国传播也迅速发布公告称,初步估算,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片在内地发行净收益70%分成收益。与华谊兄弟公告产生矛盾。
比高集团公告显示,根据《西游降魔篇》投资方与华谊兄弟签订的合作协议,华谊兄弟负责影片在内地的运营和发行,除了收取《西游降魔篇》大陆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之外,投资方及华谊兄弟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的净收益的分成。
星爷旗下公司比高集团首部投资拍摄的《西游降魔篇》将成为国产电影,并可能获得10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本周一盘中经历大跌大涨之后,昨日,华谊兄弟临时停牌。昨日晚间,华谊兄弟通过公司公告披露了去年与比高集团等相关合作方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其中,8800万元的投资以及享有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70%~90%分成权利使华谊兄弟成为该片的最大投资方和大陆地区发行最大受益方。也因此,《西游降魔篇》将成为国产电影,或将获得高达1000万元的国家专项资金奖励。投资者和观察人士呼吁,在单部电影的票房就对相关公司股价产生剧烈影响的情况下,影视公司参与投资、制作、发行一部电影应该作为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及时公布更完整和具体的信息。
发布的“华谊兄弟:《西游》分账模式明朗化”之后,华谊官微表示理解公告首先得“理清关系”。所谓“票房保底+分账”:《西游》在上映前进行了按区域预售,华谊兄弟向4家投资方(比高、威秀、安乐、文化中国)预付保底金;4家投资方将享有《西游》大陆地区的基础票房以及华谊支付的保底金;华谊享有大陆地区影片票房超出以上部分的大部分分成收益,并收取发行毛收益12%作为发行代理费。
据经济之声报道,周星驰的新作《西游·降魔篇》内地票房突破10亿元大关,但关于如何分成,华谊兄弟与投资方---周星驰持股的比高公司以及文化中国公司产生分歧,对于大家该分多少钱各执一词。这场分账悬疑片直接导致华谊昨天(26日)停牌,不过昨晚华谊兄弟再发公告,说为《西游》投资额累计8800万元人民币,除了发行代理费还享有70%至90%的收益分成。目前看来,华谊兄弟似乎在博弈中占了上风。
华谊兄弟披露了2012年2月至12月与电影《西游除魔篇》(下称《西游》)的投资方比高电影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比高集团)、崴盈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签署的一系列相关合作协议内容。协议显示,华谊兄弟就该影片应投入的投资额累计为88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投资额已完成支付。根据协议,华谊兄弟应得发行代理费为公司行使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权所取得的一切收入(即发行毛收益)的12%。此外,根据该影片不同的发行情况,公司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70%至90%收益分成的权利(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90%;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1000万元且小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85%;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70%。据华谊兄弟2月25日公告,公司就该影片票房分帐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6亿元(未经审计)。而当日晚间,影片的投资方文化中国、比高公司则通过公告表示,投资方才是《西游》票房的最大受益者。
比高集团在公告中表示,《西游》的股权投资方包括比高集团、崴盈投资、安乐电影和文化中国,华谊兄弟仅是中国内地的发行方。华谊兄弟作为该部影片大陆地区发行方,会分享票房带来的收益,但比例仅按照发行方分账比例来计算。另外公司已与华谊兄弟达成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