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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比高抢分红股价震荡 @ 2013-02-28T0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西游 华谊兄弟
概念:8800万元 , 华谊兄弟2月25日
但华谊兄弟公告出炉不久,《西游》的投资方、周星驰控股的比高集团旋即于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告强调了华谊兄弟在《西游》一片中的发行人身份(“华谊负责影片在大陆地区的运营和发行”),同时称,投资方除了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
2月25日中午,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西游》票房9.9亿元,公司票房分账收入税前利润约为1.96亿元。可是,2月25日晚间,《西游》香港投资方比高集团却发布公告称,投资方实际取得《西游》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随后,该片另一投资方文化中国也发布公告,内容复述了比高集团的公告,重申“称投资方才可获净收益70%分成”的态度,并表示正与华谊签订正式书面协议。
星爷旗下公司比高集团首部投资拍摄的《西游降魔篇》将成为国产电影,并可能获得10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本周一盘中经历大跌大涨之后,昨日,华谊兄弟临时停牌。昨日晚间,华谊兄弟通过公司公告披露了去年与比高集团等相关合作方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其中,8800万元的投资以及享有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70%~90%分成权利使华谊兄弟成为该片的最大投资方和大陆地区发行最大受益方。也因此,《西游降魔篇》将成为国产电影,或将获得高达1000万元的国家专项资金奖励。投资者和观察人士呼吁,在单部电影的票房就对相关公司股价产生剧烈影响的情况下,影视公司参与投资、制作、发行一部电影应该作为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及时公布更完整和具体的信息。
而根据华谊兄弟2月7日发布的公告,《西游》为公司与比高电影发展有限公司、崴盈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作投资的影片,“公司为该影片在大陆地区的出品方、投资方和发行方”。在利润分成方面,除了收取该影片之大陆地区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外,华谊兄弟表示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的“大部分”分成收益的权利,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
26日,比高集团发布公告,其可取得该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这与华谊兄弟此前公告的分成比例相矛盾。当日,华谊兄弟临时停牌。27日,华谊兄弟就该事件发布公告,仍然坚称自己获得的分成收益为70%-90%。
比高集团公告显示,根据《西游降魔篇》投资方与华谊兄弟签订的合作协议,华谊兄弟负责影片在内地的运营和发行,除了收取《西游降魔篇》大陆发行毛收益12%的发行代理费之外,投资方及华谊兄弟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内地发行的净收益的分成。
原来,作为《西游》投资方之一的比高集团也在2月25日的公告中对分成情况作了说明。公告显示,投资方除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外,另外计及票房分红及保证收益。投资方已与华谊兄弟达成协议有关票房分红相关安排,且华谊兄弟正与投资方安排签订相关正式书面协议。初步估计,投资方可实际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据了解,该片主演周星驰为比高集团的执行董事,公司主要从事电影制作。
关于华谊在《西游》的身份,其实一直存在分歧。文化中国相关负责人曾在某次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透露,华谊其实并非《西游》的投资方,而是发行方。此外,比高集团的董事长秘书易作汶曾表态:“公司在2012年11月底公告《西游》投资者后没有引入新投资者。”而据比高去年11月20日的公告显示,当时《西游》的投资方中确实并未提到华谊。华谊曾宣布给过《西游》4050万元的预付款,但这笔钱被文化中国的高层解释为发行方的“代理保证金”,并非投资。这似乎也印证了之前业界的一个传闻:华谊这次为《西游》做的是保底发行,即如果达不到某个票房数字,华谊必须负责将票房差额补足——这种方式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最后可以获取票房分成收入。
华谊兄弟披露了2012年2月至12月与电影《西游除魔篇》(下称《西游》)的投资方比高电影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比高集团)、崴盈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签署的一系列相关合作协议内容。协议显示,华谊兄弟就该影片应投入的投资额累计为88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投资额已完成支付。根据协议,华谊兄弟应得发行代理费为公司行使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权所取得的一切收入(即发行毛收益)的12%。此外,根据该影片不同的发行情况,公司还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70%至90%收益分成的权利(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时,公司应得收益分成为该区间内发行净收益的90%;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1000万元且小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85%;当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大于等于2000万元时,公司应得70%。据华谊兄弟2月25日公告,公司就该影片票房分帐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6亿元(未经审计)。而当日晚间,影片的投资方文化中国、比高公司则通过公告表示,投资方才是《西游》票房的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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