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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议员被揭发违反《公司条例》 @ 2013-01-29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住址 虚报 董事
概念:错报公司董事住址 , 立法会议员何俊仁
政府修订公司条例,限制公众查阅董事的个人资料。有传媒揭发,当时负责审议修订的16个议员中,12个在注册董事时都没有报上自己的住址,而是申报了立法会办事处、商厦或工厦,违反了公司条例。
【明报专讯】立法会去年修订《公司条例》,限制公众日后查阅董事住址等资料,惹来社会广泛争议,而本报侦查发现,负责审议此修订的16名议员中,多达七成即12人在公司董事注册中 ...
有报道指, 负责审议修订公司条例的16名议员之中, 有12人在公司董事注册中, 把工厦、 商厦 , 甚至立法会办公室虚报为住址 , 涉嫌违反公司条例.
立法会已于去年七月通过新《公司条例》,但由于政府咨询不全面,公众是在本月初才惊觉权利受损,纷纷表达不满和忧虑。《明报》28日的调查报道更披露,通过修订新《公司条例》来限制公众查册的立法会审议条例委员会,四分三的议员违反《公司条例》要求,把工厦、商厦甚至立法会办公室虚报为董事“住址”,当中包括现为发展局局长的陈茂波,而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林健锋,虚报住址情况最严重。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和工会总干事蒙兆达均认为,若委员其身不正,虚报住址,实有利益冲突之嫌,难免令公众质疑委员支持修例是为自己设立保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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