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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电力行业将回归合理盈利道路 @ 2012-12-26T1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电煤价格 市场
概念:发改委取消电煤价格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除明确“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之外,还进一步完善了与之相关的配套举措——不仅提出了“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还将“推进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同时,让业界兴奋的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亦出现在《意见》中。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即逐步缩小了煤炭市场的指令性计划,但在90年代国家决定逐步放开煤炭价格后,市场出现了变化,当时煤炭价格连续5年上涨,使电力生产企业深感压力。为了确保电价稳定,国家又在1996年设立了国有大型电厂的电煤价格,对电力生产的上游行业煤炭采取了行政干预,要求煤炭企业的部分产品必须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供应电力企业,从而形成了“计划煤”和“市场煤”两种价格。但是,用行政手段人为压低煤炭价格,让一部分煤企为电企作出利益牺牲,实际上造成了煤炭市场的价格混乱,利用两种价格之间的差价寻租的丑恶现象再度出现。同时,它也使电力企业养成了高枕无忧的惰性,不利于其深化改革。因此,这次决定电煤价格并轨,是我国逐步取消政府对市场行政干预的一个重要步骤,它对理顺煤炭市场和电力市场的价格机制都有积极意义。
电煤价格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
此次,发改委解除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原因是煤炭市场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已经没有实际意义。2012年五六月以来,电煤市场价已经下降20%,入冬以来,电煤价格虽有反弹但略显乏力,即电煤价格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价格上涨过快的风险,而是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中国特色”的电煤价格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大体经历了计划式管理,到电煤价格1993年开始逐步放开,再到供需双方进行价格协调,最终在市场中形成了“市场煤”和“合同煤”并存的价格“双轨制”。
此次,发改委取消“限价令”,实行电煤价格并轨,重点合同煤、市场煤“合二为一”,“从短期来看,由于煤价在低位运行,电煤并轨较易获得煤炭企业青睐,而电力企业多会采取抵制措施保护自身利益;而从长期来看,电煤并轨对煤炭企业、电力企业都将产生较好促进作用,二者能够根据煤炭的市场价格决定自身营收状况。”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告诉记者。
发改委昨日表示,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取消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内地多年以来都是“市场煤”及“合同煤”双轨并行,前者则由双方自行议价,后者的价格则受政府管制而低于市价。发改委这次通告,意味从此以后只有市场煤。
去年11月30日,为遏制煤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发改委宣布,自今年1月1日起,煤炭企业供应给电力企业的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同时主要港口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而直达运输市场的电煤价格控制在不高于去年4月份的水平。
不过,2013年将实施电煤价格市场化并轨,将彻底取消重点合同电煤的意见已经通过调研或会议时传达,电煤市场化已无悬念。
大陆国务院已批准国家发改委取消重点合同并推进电煤价格并轨制,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副主任阎世春指出,交通部门未来只需衔接汇总合同,也是大陆首次放开煤炭运力配置,意味传统电煤合同形式将取消,标志电煤首次正式完全市场化。
金银岛研究员戴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煤价格完全市场化,短时间内不可能实现。虽然并轨后的全面市场化有利于煤价回归合理,但由于电价还没有放开,因此对于电煤价格还会实行监控,一旦价格上涨超出警戒,国家还是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因此,电煤价格的市场化,解除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实现电煤价格并轨只是第一步,今后还要进行煤电联动。
《通知》亦指,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特别是电煤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制度,建立电煤价格监测、预警制度;亦要继续加强对电煤市场的监管。
电力企业一位业内人士在看过《通知》后表示,政策利好煤炭企业,未来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将与市场煤逐步接轨,但要实现电煤价格市场化,需构建市场化的煤电产业链。(祖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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