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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曾倡分龚遗产200亿 @ 2012-12-19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遗产 龚如心 基金 华懋 如心遗 律政司
概念:遗嘱华懋 , 龚如心遗产830亿基金
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二年遗嘱如何诠释及遗产谁属,十七日于高院开审。律政司首次披露,龚如心遗产高达八百三十亿元,指龚如心的意愿只是委任华懋慈善基金担任遗产信托人,要求基金按照她的指令动用遗产,此外如果遗嘱内提及的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政府总理及香港特首拒绝监管基金的运作,法庭可另觅人选代替。
龚如心于07年4月病逝,遗产确实金额成疑,外间一直估计高达千亿元,代表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律师SIMON TAUBE昨首次披露,遗产约820亿至830亿元,而华懋慈善基金于88年,由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成立,基金最初拥有近500万元,至龚如心去世时减至320万元。
聆讯开始,由律政司一方先作陈词,指华懋慈善基金于1988年由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一起创立,至2002年7月,亦即龚如心立遗嘱时,基金只有490多万。龚如心于2007年4月病逝,基金只有320万元。律政司指这个金额不足以支持龚如心的遗嘱要照顾王德辉家人的要求。
华懋慈善基金在龚如心争产案中胜诉,高等法院开始审理继承遗产的安排。律政司希望法院厘清,华懋慈善基金是遗产的信托人,而非受益人,有责任履行龚如心的遗愿,把遗产用作慈善用途。
律政司的代表律师指出,如华懋慈善基金是遗产唯一受益人,是否可以随时改变遗产的慈善用途,如果是可以,会否符合遗嘱原意。
【明报专讯】律政司兴讼要求法庭诠释华懋集团已故主席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开审。虽然“小甜甜”02年遗嘱指明将全数遗产交予华懋慈善基金,但律政司认为基金仅是以“受托人”身分管理这份价值至少830亿元的遗产,基金须依遗嘱将遗产作行善用途,同时要受管理机构及法庭双重监管,绝不容基金董事局“轻举妄动”。基金一方则坚持是遗产唯一“受益人”,至于如何执行遗嘱,则由以龚仁心为首的基金董事局决定。
律政司又指,龚如心在遗嘱中提及,希望将基金交托给一个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政府总理和特区政府首长组成的管理机构,显示龚如心不希望放手由基金会董事处理其遗产。他又表示,龚如心死前两日,龚仁心、龚欣心、龚中心三姊弟才被委任为基金监管人,基金会除现金外,没有其他投资,亦无经验去处理有价值的资产。
律政司一方指出,根据财政报告,基金于1998年由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只持有现金,一直没有进行投资。每次捐款,均是龚如心决定受惠项目,再由华懋旗下公司拨款至基金账户。2002年龚如心立遗嘱时,基金有港币约500万元,而2007年龚如心病逝时,基金只剩下320万元。
去年终审法院驳回陈振聪的上诉,确立龚如心的02年遗嘱有效,争产案似已尘埃落定,但被点名为遗产受益者的华懋慈善基金,距离接收千亿遗产仍有变数。律政司5月以遗产守护者身分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厘清遗嘱条文,包括决定华懋慈善基金是否唯一遗产受益人等问题。
【明报专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早前已先后被原讼庭、上诉庭及终审法院确认为最后的遗嘱。因遗嘱受益人属华懋慈善基金,律政司身为基金的守护人,今年中入禀要求法庭诠释遗嘱内容,千亿遗产官司“续集”今在高院开审。熟悉遗产官司的律师说,争拗重点是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如何组成。
    华懋千亿元遗产会于今日起一连三日在高等法院展开聆讯,据港媒报道,现仍在华懋任职集团顾问(海外)兼自自1979年已担任王德辉与龚如心私人助理的王礼泉批评,华懋集团及华懋慈善基金有人失职、腐败、帐目不清,德勤亦曾屡就帐目问题要求管理层交代及纠正。
律政司要求诠释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2002年遗嘱,以确定华懋慈善基金在运用 820亿元遗产时,扮演何种角色,解读官司昨在高院展开为期 3天聆讯。律政司昨直言华懋基金无处理巨额投资的经验,要求委任独立第三者,监管基金如何将遗产运用到慈善用途。又强调除做慈善外,遗产不应有其他用途,基金不能够“冇王管”。采访:法庭组
张雁坤近日接受传媒访问称,契妈留院期间他一直陪伴在旁,故十分清楚其遗愿是希望透过华懋慈善基金成立像诺贝尔的奖项,在不同范畴作贡献,但张指基金早前撤换临时遗产管理人,未有善用经验丰富的专业遗产管理团队,无法确保基金持续发展,而龚家从无就基金投资谘询他意见,认为基金应交专业人士管理及增加透明度,让公众监察。
律政司和华懋慈善基金均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出庭,代表律政司的SIMON TAUBE陈词时指出,龚如心的遗产现值近830亿元,在她02年的遗嘱中的第二至四段,多次使用了“必须”、“有责任”等字眼,提出要将慈善基金交予由联合国、中国政府及香港政府组成的机构监管,还要求基金设立一个类似中国诺贝尔奖的奖项;遗嘱又提到,基金须做到供养家翁王廷歆、照顾王德辉家人,及帮助华懋员工子女进修等责任。TAUBE认为,这明显是命令,是基金必须履行的责任,而并非如基金所指,没有约束力、纯属指引及纯粹是龚如心个人愿望。
《信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华懋慈善基金董事兼华懋集团管治委员会主席龚仁心,遭多位人士于今年内先后去信律政司,指龚仁心身兼两职,担心涉及利益冲突,建议撤去其华懋主席职位。曾去信的包括,前龚如心遗产临时管理人德勤、华懋前行政总裁许业荣、华懋慈善基金内部人士、华懋慈善基金管治委员会成员及前港区人大代表简福饴等。
龚如心在遗嘱表明王家中人“有得分”,但律政司并不认同。代表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师SIMON TAUBE表示,华懋慈善基金于1998年成立,以大众利益为依归,理应惠泽社群,而非流入某些人手中。TAUBE形容2002年龚如心订立的遗嘱属“自家制”(HOME-MADE),并非专业人士协助撰写,条文略有矛盾亦可理解。基金受龚如心所托执行遗愿,董事局可以行使酌情权,要求法庭批准基金给予王家中人所需费用,当中包括王德辉4名弟妹,以及5名侄儿女。
终审法院去年裁定华懋慈善基金在争产案中胜诉,确认龚如心02年遗嘱有效,由于有关遗嘱写明龚如心的遗产会拨入基金,律政司以遗产守护人身分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解释遗嘱的条文,包括决定基金是否唯一的受益人还是信托人。
目前龚仁心身兼华懋慈善基金董事,以及华懋集团管治委员会主席,据本报获得的消息指出,2007年至2011年曾担任临时遗产管理人的德勤、许业荣、华懋慈善基金内部人士及华懋慈善基金管治委员会成员、前港区人大代表简福饴等人,先后于今年年中去信律政司,表达对龚仁心身兼两职的关注,建议撤换龚仁心在华懋集团管治委员会主席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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