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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印花税港企走唔甩 @ 2012-12-19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买家印花税 豁免 本地公司
概念:12月28日刊宪 , 本地公司豁免买家印花税
核心提示: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后表示,买家印花税(BSD)和额外印花税(SSD)条例修订草案将于下周五刊宪,并于1月9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对于地建会提出的豁免本港公司买家印花税则不作考虑。昨日一众本港地产股受挫,长实(001)和新地(016)分别跌0.75%和0.6%,跌幅最大为九仓(004),跌逾2%。
港府为抑压炽热的楼市,早前引入买家印花税,香港税务专家罗盛慕娴(图)认为措施已开始奏效,但料不少“公司客”因而改回以个人名义置业。个人名义买楼虽可免缴买家印花税,但个人若持有大量物业,又于短时间内频频转手,同样可能会被税务局视作短线投资活动,被征利得税。政府推出买家印花税后,令所有本地及外地公司在香港买楼要支付百分之十五的印花税。德勤税务主管合伙人罗盛慕娴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买家印花税的意念较新,提出约一个月以来,似乎开始收到预期成效,令楼市稍为降温。她认为部分楼宇买卖活动并非炒卖,赞成近日有意见提出,重建项目只要在六年内完成,即可获退还收购物业时的买家印花税。她反对豁免三千万以上豪宅征收有关税项,又认为新措施必须同时适用于本地公司,否则会出现漏洞。
针对港府实施买家印花税,商会建议豁免本地公司买家及设日落条款等,张炳良直言,提供豁免可行性低,因为当局在最初构思政策时亦有考虑有关豁免的建议,认为不易克服,一旦豁免愈多,漏洞愈多,“若对本地公司和海外公司不同看待,会产生很大的漏洞,导致海外人士利用本地公司来逃避买家印花税”,令税项的实际效力打折扣,一些学者和律师亦曾指出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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