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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燃气联姻“成色”有待观察 @ 2012-10-17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中石化 中燃 合作 中国燃气
概念:167亿元收购中国燃气 , 公司与中石化10月15日
中石化之前已经持有中国燃气2.1亿股,占已发行股本的4.79%。林伯强分析,如果中国燃气不与中石化达成合作协议,那么收购失败的消息传出后,中燃股价将不可避免地下跌。中石化与其合作将有力支撑中燃的股价。
15日,中国燃气发布公告称,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资。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组成合资公司,利用中燃液化石油气的资产、品牌、销售管道,销售中石化于中国所属炼油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共同拓展中国的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利用中燃的城市燃气管网条件和中石化于中国的加油站网路,改建成成品油和压缩天然气两用补充站,并共同拓展中国迅猛发展的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
根据新的战略合作协议,中石化不单是承诺增持中国燃气的股份,而且要和中国燃气成立合资公司互相进入对方的主营业务领域,中石化还原则同意中国燃气然于自己旗下的天然气管线建设,可谓一揽子合作方案。
在今年8月份刘明辉恢复中国燃气董事职务后,近日,中燃又宣布刘明辉任董事总经理及总裁,这是刘明辉在远离中燃权力中心之后的再次回归,目前,富地石油和刘明辉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中国燃气约16%的股份,刘明辉反对中石化与新奥的收购,他的回归使中石化与新奥的收购更加扑朔迷离。
同样,在昨天晚间,中燃公告,与中石化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董事会同意中石化以及中燃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者以其他方式对中燃投资,且中燃与中石化会成立系列合资公司。
梁永昌昨日在电话会议上未有直接响应该次合作是否由中石化提出,以作为放弃收购的交换条件,仅透露自收购提出以来,双方加强了对彼此了解,并认同合作为较收购更好的发展模式。他表示,目前双方合作细节,包括合资公司的资金投入,以及股权分配等问题仍待商讨,但会视乎双方对项目的贡献,来决定项目的权益占比,“中燃不会争做(项目)大股东”。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中国燃气与中石化合作是一桩互惠互赢的买卖,中国燃气将持续收复去年高管被捕以来的“失地”;另一方面,中石化将借助中国燃气的网络,进一步增强其在下游燃气市场的供应地位和市场份额,至少维持与中石油等企业不相上下的竞争之势,未来的中国燃气将成为新奥能源强力的竞争对手,这种结果要比新奥能源与中石化联手收购中国燃气、垄断天然气业务要好一些。
新京报讯 (记者钟晶晶)中石化与新奥燃气联合发出的针对中国燃气的收购要约历经近一年后最终失败。昨日三家公司均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因收购需满足的先决条件无重大进展,要约人宣布,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收购失败,中石化昨日却转与中国燃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转敌为友”。
中国燃气称,该公司与中石化10月15日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实施若干战略性的措施,且董事会同意中石化及中国燃气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国燃气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国燃气作出投资。
不过,中石化、中燃气同日抛出的“联姻方案”却令市场有些意外。根据公告,双方将组成合资公司,利用中燃气的品牌、销售渠道、城市燃气管网条件以及中石化的天然气上中游资源,共同拓展内地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发展城市燃气项目以及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投资。此外,中燃气董事会还同意中石化及中燃气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国燃气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气作出投资。
中燃两大股东富地石油(FORTUNE OIL)及韩国SK集团表示,评论尚早。富地首席财务官莫贵标表示,富地欢迎中燃与中石化合作,可望增强中燃发展。SK透过发言人指,欢迎收购要约结束,对中燃合作属长期战略合作,并继续坚持在中国发展的原则及计划。
尽管联合收购“告吹”,中石化联手中燃的决心却非常坚决。根据中石化及中燃的公告,双方已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组建合资公司,互通销售渠道和网络;同时,中石化原则同意中燃参与其负责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
与中石化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司同时公告不中石化签订戓略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两家公司在LPG,车船用天然气,城市燃气,管线配套设施,以及人才建设等六个方面全面合作。幵且有可能以发行新股癿方式提高中国石化对中燃癿持股比例。
中石化与新奥能源(02688)周一发表联合公告指,由于收购中国燃气的先决条件未获得满足,决定不再继续进行收购中国燃气的要约。同日,中石化再宣布已与中燃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表示未来双方将有潜在的合作机会。根据协议,双方将成合资公司,共同拓展国内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拓展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及发展城市燃气项目等等,惟合作细则及时间表欠奉。中燃昨日复牌后在终止收购的影响下,股价急挫,低见4.07元,最终收报4.12 元,跌4.2%。由于在收购期内,中燃股东们曾多番以超过收购价的水平增持,同时该股又吸引到市场炒作再提收购价的憧憬,令中燃股价高企,因此在收购告吹后,中燃股价难免有下调风险。但我们却相信此下调空间有限,主要因为透过最新的合作协议,中燃的业务料能与中石化的产生协同效应,将有利中燃长远的发展,相信可为其股价带来支持。惟由于合作具体细节尚未公布,故暂难以厘定中燃的潜在利益,因此建议投资者先行观望,待细节公布后才再作投资考虑。
高盛表示,新奥及中石化(00386.HK)宣布不再收购中燃(00384.HK),同时中石化与中燃签订框架协议,允许中石化及其他战略投资者认购中燃股份,其他合作措举如成立合资,以发展液化石油气(LPG)分销、加油站网络等。惟协议并未提及合作时间表及投资金额。该行认为,签订框架协议是中石化取得中燃分销资产的另一方法,而中燃亦可利用中石化的天然气供应及加油站网络,推动天然气销售和推出CNG加气站,惟能否产生协同效应,则有待观察。因中燃的业务关键是要增加住宅客户的零售销售,而中石化作为LPG批发商,这方面给予中燃的帮助有限。维持中燃中性评级,目标价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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