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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 2012-09-03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房产税 试点
概念: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缩小贫富差距。基于上述考虑,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两市于2011年1月28日启动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目前,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要求及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如网友“房奴”所言,住房兼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在谈到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时,谢旭人强调,将研究完善消费税制度,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谢旭人: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国税总局近日就备受关注的房产税试点扩围问题进行了回应,表示正在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同时,在房产税改革试点问题中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基本住房需求的部分予以一定税收优惠。
而地方政府涉地、涉房收入下调的情况,也令房产税扩容可能性大增。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其中受土地出让成交额大幅下降影响,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30亿元,同比减少4342亿元,下降27.5%。 有业内人士分析,土地出让收入及涉房地产税费减少或增收乏力,使得地方政府迫切需求新税源弥补,对推进房产税扩容的积极性无疑正在提高。尽管房产税改革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作用尚存在争议,增加的房产税也有可能通过房租增加来消化,但对于投资者而言,无论是出租收益率还是长远的升值前景,房产税如若真的开征,仍然是一个利空消息。
“借鉴德国稳定房价的经验,一是加快保障房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报告建议,应在适当时机退出限购政策,转而代之以征收房产税。对于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内的住房免征房产税;对于二套房或超过一定面积的住房,征收房价市值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将征收房价市值更高比例的房产税。
随着国务院督查组回京,楼市调控新政出台的预期愈加强烈,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认为是最有可能采用的手段。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督查组第一小组组长穆虹在福州房地产调控汇报会上表示,经济的手段同样可以实现调控的目的。业内人士认为,穆虹提到的“经济的手段”应主要指房产税等税收制度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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