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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澄清:尚未有具体部署开征房产税 @ 2012-08-21T1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房产税
概念:征收房产税
    其一,房产税是直接向居民私有财产课税,问一问财产所有者是否同意是必须考量的。政府当前是“先试点后推进”,由于试点,所以并未启动立法程序,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决定和进行试点改革,这样,就是绕过民众征税。对此,不少民众“说不”。这点,从公众对重庆、上海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合法性进行质疑就可看出。重庆、上海试点只是局部试点,如果推广到全国并且对普通居民非经营性住宅都征税,同样不经过立法程序,那么房产所有者是否遵从,是否完全按照税改方案和办法依法纳税,就成了检验房产税试点改革是否成功的核心标志。
政策风云再起。夏末秋初时节,房产税改革的消息如“秋老虎”般涌出,牵动各方神经。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对于房地产调控后续政策出台的呼声越来越高,关于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相关信息也随之沸腾,先是称全国30余省市地税官员进行为期半年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后是说湖南、湖北被列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征收范围。房产税改革真的来了?
30余省区市在京集训房产税评估,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试点提供技术储备,房产税呼声再起
文章引述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征管技术目前已不是房产税征收的最大障碍。房产税改革自2011年1月开始推行,目前仅在上海、重庆两直辖市试点。今年年初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明确,2012年将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早在2011年1月,重庆、上海就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试点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尽管在两地的试点进行中,房价未能应声而落,并且房产税征收太少成为市场批评和争议的焦点,但不少专家依旧认为房产税的正面效应能使今后几十年间房价的曲线斜率降低,发展更平稳、泡沫更少。
中评社北京8月18日电/近期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关于房地产调控后续政策出台的呼声和预期进一步增强。近日全国30省市的地税开展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据悉将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目前,房产税试点已经过了一年多,预期的效果和前景仍不明晰。近些年来,房产税一直是热议话题,也牵动着广大普通民众的神经。
自2011年1月房产税改革在上海、重庆试点后,改革的步伐可谓波澜不惊。今年年初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明确表示,2012年将适当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在还剩4个多月的2012年,房产税改革的进展的确值得关注。
无独有偶,日前传出30余省市地税官员在北京集训房产税评估;加快建立存量房信息系统,也被认为是对房产税延伸至存量房做准备;预计房产税不但将扩张试点,甚至新旧房兼纳,逐渐推行在地区与类型上都达到全面征收的政策目的。
为了防止大陆房价报复性反弹,近2个月来中央对楼市调控已陆续释放多次调控不动摇的信号,房产税作为备战下一轮楼市调控的“重磅炸药”,一直在加快推进。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被国务院高层要求,总结评估重庆、上海两地征收房产税的经验,尽快给出一个向全国推广的试点方案时间表,下半年房产税可能会出现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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