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18年卖8单位 陈茂波炒旧楼赚619万 @ 2012-08-07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陈茂波
概念:景捷大角咀单位 ,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5日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就妻子被指将持有的单位改装成劏房出租,晚上发表声明,指持有单位的“景捷发展”,在九四年成立,属于他太太许步明、家族成员和朋友拥有,而他自己在公司成立初期,曾经出任公司董事,但已在九七年十月辞职,许步明其后发表书面声明指,陈茂波知道她家族持有大角咀及上海街物业,但对租务详情并不知悉,而她自己是公司股东之一,没有控制性股权,亦不负责日常运作,租务事宜由家族股东打理,她已在上月一日辞去董事一职对于上海街及大角咀两个单位被改建为劏房出租,许步明指两个单位由九四年购入,租给同一租客,租约订明单位只作住宅用途不作分租或转租,并按正常程序缴付租约印花税,有关租约在上月届满,不再续租,许步明说,为释除公众疑虑,已要求景捷发展收回两个单位后,尽快处理违规情况,确保符合条约规定,其他股东如不同意,她将出售全数股权。
陈茂波说,租约订明不可分租不可转租,而景捷公司的物业租务一向由公司另一股东打理,对于承租人涉及违规改建,他太太许步明毫不知情。
新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妻子许步明有份的公司,被揭持有两个违规改建成●劏房出租的旧楼单位,有违发展局打击劏房的政策。陈茂波与太太晚上分别发表声明,前者强调该公司是他太太及其家族成员和朋友拥有,屋宇署会依法办事,不会向他或发展局汇报有关工作。许步明亦强调自己只是公司的小股东,租务事宜由另一家族股东打理,她已于上月辞任公司董事;而据她了解,单位租约订明不得擅自分租,为释公众疑虑,她已要求公司收回有关单位,并妥善处理可能违规的情况。有自称为两个单位“二房东”的胡先生亦证实,两单位均是由他改建再分租,与业主无关,表示“不知陈茂波是谁”。
【明报专讯】连日与经营劏房划清界线的发展局长陈茂波,昨深夜突发声明,称出任“景捷”公司董事期间,知悉该公司购入大角嘴及上海街两物业时有分租的情况 ...
陈茂波夫妇过去曾称,不知景捷的租务详请,也没有经营劏房业务。本报揭发两人任景捷董事和股东期间,景捷曾购入其中5个劏房物业,部分更是连劏房租约买入,他直至昨晚才突然承认知情。
几名屋宇署人员,下午进入发展局长陈茂波太太,被指以劏房出租的上海街旧楼单位视察,二房东亦到场陪同。另外,业主的律师,将中止租约的通知书贴在大闸外,指租约已经中止,要求二房东在九月二日前,将单位还原,并交还业主。二房东指,上海街的单位月租四千多元,他再将单位劏成五间房,每间月租一千三百元,自己只能赚取二千多元。他形容自己是事件的受害者,又指区内附近都有不少劏房的问题,只是事件曝光令他无法再继续经营。
不过,土地注册处的文件显示许步明名下持有的景捷发展,于九四年买入大角嘴海兴大楼单位时,合约已写明面积四百五十平方尺的单位已劏成三间房及两个牀位,与现时的间隔相若,合约详细列明劏房租客资料及租金,景捷当年连租约买入单位,当时陈茂波及许步明同任景捷董事。有关资料明显与陈茂波夫妇以及“二房东”的说法有出入,而陈茂波作为公司董事,但对公司购入的物业情况毫不知情之说,难以令人信服。
许步明说, 她无批准任何人将有关物业违规改建, 更无经营劏房, 租约订明单位不可分租, 租务由公司另一名股东负责 , 她全不知情, 已经要求收回这两个单位, 之后会尽快清拆单位内的违规建筑 , 为释除公众的疑虑 , 她会全数出售股权 .
有传媒翻查临时买卖合约,发现景捷前年出售旗下福泽街仁利大楼4G单位时,连同一份“二号房”月租仅1250元的租约一同转让予买家,可能是劏房租约。据指,陈茂波夫妇曾以景捷发展名义于大角嘴收购多个旧楼单位,虽然陈茂波现时无景捷股份,但其妻许步明仍是景捷发展董事,并有签名作实物业买卖。
【明报专讯】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陈茂波夫妇担任景捷公司的董事及股东期间,该公司成功向银行申请按揭,购入连劏房租约的旧楼物业,但双方明文协定,这些单位出租前,必须得到银行书面同意。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