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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减少单一试点政策“洼地效应” @ 2012-07-26T09: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试点 营改增
概念:10个省市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扩大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于8日正式颁布,国新办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意见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以新的《民航发展基金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出台支持通用航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安全能力和适航审定能力建设等配套政策。同时积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稳步推进民航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进程,目前“营改增”试点正在加快推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政策进一步明确。
曾与中国政府就相关改革进行过合作的毕马威会计事务所(KPMG)税务顾问LACHLAN WOLFERS在5月份预计,北京可能会在7月份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但现在他赞同张学诞的看法,也认为北京的试点可能会推迟。他还称,中国其他地方可能也会参与增值税改革试点。
内地企业税费高企一直引人诟病,消息指,深圳已紧随上海之后,向中央相关部委,递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试点申请。不过,从上海“营改增”试点经验来看,对企业帮助并不明显,甚至出现税负增加情况。
东方航空总部设在上海,在上海设有一个分支机构上海航空有限公司,并在多地设有分公司,因此出现了总机构和分机构注册地不一致,且分别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情况。为解决东航总分机构地区问题,财税[2011]132号文明确,试点期间东航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应缴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后解缴入库。
讯 (记者李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下发通知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政策进行补充。通知称,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该政策从7月1日起实施。
去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此次改革,因涉及我国两大主体税种,牵动众多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被公认为是继1994年分税制之后最大最复杂的税制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
该通知规定,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其次,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等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第三,船舶代理服务统一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第四,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该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四条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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