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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盛重工回应拖延收购质疑 机构反抗施压 @ 2012-07-18T2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熔盛重工 收购全柴
概念:熔盛重工要约收购 , 拖延收购全柴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4月26日后有投资者怀疑熔盛已经出现违约时,中国熔盛重工(01101.HK)6月1日、6月5日连续发布公告称,“交易事项的先决条件并没有全部获达成,故仍未完成收购全柴集团。因此,协议尚未生效及江苏熔盛重工尚未需要支付代价。”这一公告被市场解读为熔盛重工的“拖延战术”并企图掩盖违约嫌疑。由于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仅在一年时间内有效,也就是今年的8月8日,之后需要再次申请批复,熔盛的拖延激起了全柴动力诸多投资者的质疑。
据悉,熔盛重工对于全柴动力的要约收购迟迟不履约,并且信息披露工作不足是投资者大为光火的主要原因。此前已经有不少个人投资者将熔盛重工涉嫌主动拖延以及误导投资者的相关材料递交监管部门,不过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这是第一回“主动出击”。查阅全柴动力公告,此次“开炮”的机构之一兴业全球基金2011年上半年即已进驻全柴动力,其中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当时买入349.36万股;后几经增持到今年一季度持股数上升至 642.66万股。粗略推算持仓成本约在14元/股左右。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分类新闻 > 国企红筹 > 《神州民企》熔盛收购全柴集团选择拖延术,激怒机构股东维权
熔盛重工拟与全柴集团股权转让方全椒县政府商议延期的举动,引发了机构投资者的强烈不满。昨日,记者采访全柴动力前十大流通股东中的兴业全球基金、宁波宁电投资、宁聚投资、东方证券以及BILL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了解到,众机构对于熔盛重工以种种借口主观恶意拖延、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行为非常不满,并已联合其他投资者,将以持股超过10%的股东名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但纪文军同时指出,除收购全柴集团股权外,要约收购亦可看作是熔盛重工与全柴动力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合同,熔盛重工的相关做法显然违背了当初的收购信用承诺。根据《合同法》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回看熔盛重工,其股权收购事宜在已取得国资委和商务部批文的前提下,拖延向证监会上报补正材料,通过“不作为”的方式故意为收购要约的生效造成阻碍,以达到不与其他股东订立要约收购合同的目的,基于此,投资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42条第(三)项规定,要求熔盛重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熔盛拖延收购全柴动力 基金等众机构联手施压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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