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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案迎来终审判决 @ 2012-07-17T0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王老吉 广药
概念:2013年1月 , 法院驳回加多宝申请
其后广药迅速出击,在6月中推出新红罐王老吉。然而,记者直击穗深沪三地发现,要买到一罐广药产的王老吉,消费者还需费一番折腾。记者近日跑遍逾20个零售店,仅在广州东火车站附近的一间7-11便利店,看到有广药红罐王老吉出售。此外,深圳一间曾售卖过广药王老吉的7-11便利店店员称,两前周新王老吉卖光后,一直还未有补到货,预计最快一周后才有货。曾有客户向其询问加多宝和王老吉有什麽区别,该店员就回答:“如果想喝原来的味道,就买加多宝。如果想试新口味,就买王老吉。”(详细各地零售情况见另稿)
目前拥有商标权的广药已推出红罐王老吉。此前,广药称已经将加多宝和销售商告上法庭,并获得立案受理,同时透露已有海关查封库存加多宝产凉茶。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13日表示,海关扣留产品,目的仅是“调查”,并没有结论公布。海关经办人员也告之加多宝,广药违反海关办案程序,提前主动将此事披露给公众,将对广药提出交涉。
    据经济之声报道,广药集团下午召开发布会,宣布收到北京一中院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这个裁定是终审裁定,这意味着,在法律上,广药集团在“王老吉”商标之争中获胜,收回了王老吉商标。
对于此前广药称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并且上诉一事,冯志敏昨天表示,17年来加多宝投入了几百亿费用,经过精心打造,加多宝已拥有红罐特色的凉茶产品包装无可争议的包装装潢权;同时,以“怕上火喝XXX”为代表的广告语也完全成为加多宝的知识产权。但目前广药推出了自己的红罐装凉茶,其产品包装和广告创意等完全是模仿加多宝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广告语创意“怕上火喝XXX”、电视广告片创意及表现形式、终端宣传物料等都抄袭加多宝。
“王老吉”商标之争,相煎四家急,广药集团——王老吉的品牌所有者,加多宝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的租借者,香港同兴药兴——广州王老吉的入股者,香港王老吉——王老吉药业近半股份的所有者。故事一波三折,早在2004年就对簿公堂,2008年也曾大吵大闹,近一年多来更是唇枪舌剑,2011年4月,广药集团提出仲裁请求;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鸿道集团及子公司加多宝违规销售红罐王老吉两年;随后,加多宝以“仲裁审理程序严重违反程序”为由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6月24日,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加多宝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据最新消息,7月5日黄埔海关查扣加多宝从东莞海关出口的一批侵权红罐王老吉的凉茶。相关知情人透漏,加多宝食品公司欲通过黄埔海关下属东莞海关申报出口红色罐装凉茶至香港。经黄埔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包装使用了“王老吉”标识。黄埔海关判定加多宝公司申报涉嫌侵害广药集团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王老吉”商标专用权,并决定对加多宝申报出口红罐王老吉予以扣留。目前,这批货物暂由黄埔海关监管。
昨日,受广药集团委托,广药集团代理律师召开发布会,表示红罐王老吉是知名商品,加多宝凉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装潢权。本报记者独家证实,广药集团已经向广州市中院起诉并获立案。另据广药内部人士透露,广州黄埔海关近日扣留了部分涉嫌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益的加多宝产品,产品总重量达17吨。对于这些说法,加多宝昨晚回应指出,红罐王老吉的装潢权一直属于加多宝,并称早已提起诉讼,并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而就在14日,加多宝还向媒体出示了此前未曾公布的一份与广药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加多宝表示,鸿道(集团)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罐及瓶装凉茶的使用权并没有过期,“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将延续到2013年1月19日。(钱瑜)
不久李益民因受贿罪被捕被指控在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签订“红罐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延期合同时向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收受贿赂共计300万元港币;2005年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李益民有期徒刑15年。
广药对外称,“红罐”王老吉为知名商标,“红罐”包装与王老吉商标不可剥离,都归属于“王老吉”品牌所有者广药,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因而即使加多宝“红罐”新产品不再出现“王老吉”字样,也一样侵犯了广药权益。广药同时认为,加多宝在多家媒体上刊登的“红罐凉茶更名”广告属于虚假宣传。广药已就此对加多宝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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