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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败诉 广药王老吉或与全球食药零售老大联手 @ 2012-07-17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广药 王老吉商标 加多宝 驳回
概念:广州7月16日 , 法院驳回加多宝申请广药
《中国证券报》报道,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暂时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了句号。而就在7月13日举行的媒体特别说明会上,加多宝集团仍力求“翻盘”,出具了一份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称加多宝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尚在有效期。广药方面则称,该合同是此前被判无效的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两份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
昨日,广州药业晚间发布公告称,广州药业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于13日收到北京第一中院的裁定书,该裁定书驳回了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做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决为终审裁定。
加多宝撤裁要求被驳回 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成定局国际经济2012-07-16 17:40羊城晚报陆志霖HTTP://COMMENT.CE.CN/COMMENT/COMMENT?NEWSID=23495845&ENCODING=GBK&DATA=AWAEPQAAAB8AAGZFAAAAAQBD5YQG5ASA5A6D5PKK6KOB6KAB5RGC6KKR6AMZ5ZUEIOW5V-INR-AUTUWBNUE6OUE9KOEOI-IAGEWQIEAIKOWUMUWXGAAAAAAAAAAAAAAALJASAHQ9AB2FZYBQTPSQ0USJ82GLOE4NZQIUXYEWLWSMWTO3VQTAMDZUGA0EHQS.-->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报道: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昨晚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已经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贸仲委对“王老吉商标”合同案裁决的申请。至此,鸿道集团借上诉翻案的希望落空。
7月15日消息,广州药业今日公告,广药集团已经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这意味“王老吉”商标之争已走向尾声。
红色王老吉商标回归对广药价值和意义重大。不应神化加多宝王老吉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行贿事件和陈鸿道外逃事实始终是其硬伤;也不应低估广药手握好牌,巨压之下显效率。渠道和运作经验或可复制和学习,前期也有绿盒王老吉运作经验,当务之急是尽快铺货以缓解“渠道饥饿”,产能是短期瓶颈。未来凉茶市场格局或一分为二,财务上中短期有望再造一个新广药,长期若运作良好,则有望成为品类代表,实现跨越式发展。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有望引领公司发力更广阔的“大健康”产业。
如果加多宝公布的上述合同受法律保护,即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的申诉,维持王老吉商标案裁决结果的原判,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也会到2013年1月19日。这就意味着广药在此期间不能够生产红罐王老吉了。
在新闻发布会上,广药集团首次纰漏王老吉商标十年来的纠纷细节:自从2004年加多宝公司董事长陈鸿道涉嫌行贿后,广药集团就多次向加多宝公司主动提出协商解决商标问题,但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一直不予回应,走到今天的仲裁程序是不得已而为之。并且在仲裁裁决后,面对广药集团希望与“加多宝”协商解决市场遗留问题,“加多宝”也无回应。无奈之下,广药集团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全面启动维权行动。
据了解,2000年,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主合同,商标租期从2000年至2010年5月1日。2002年及2003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三次行贿,在商标许可合同还有8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分别补签了《“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其中第一份协议将王老吉商标使用期限延长至2013年,第二份协议将商标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裁决上述两份补充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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