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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IPAD传27日登陆内地 和解协议将生效 @ 2012-07-05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苹果 唯冠 和解 IPAD
概念:唯冠1989年 , 6000万美元和解IPAD商标
2010年2月,IP发展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之后,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变更涉案两个商标权属的注册登记时遭到拒绝。深圳唯冠公司称,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标,其从未将涉案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双方遂引发争议。
是次苹果与唯冠的商标权争议,始于2009年,当时苹果通过英国IP公司,以3.5万英镑代价,向唯冠台北公司购入其所拥有的IPAD全球商标。不过,唯冠台北公司的母公司深圳唯冠认为,IPAD的内地商标权并未包含转让合约中,认为唯冠仍拥有IPAD在内地的商标权,从而引发双方就IPAD在内地的商标权,兴起不同的诉讼。
【文汇网讯】据中新网7月2日报道,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博中表示,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此举意味着IPAD权属纠纷上诉案尘埃落定,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苹果与深圳唯冠在IPAD商标纠纷一审中愿意支付100万元,二审中愿意支付1亿元。”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透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和解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据深圳唯冠方面的人士透露,在高院的协调,苹果对整个事情更明白,认为付出一个代价是合理的。否则对苹果的形象不利。“这件事情很纠结,这两家公司,一个为了面子,一个为了里子。”
旷日持久的苹果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案”终于落下大幕。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代价,拿回了“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的归属权。新闻一出立即引发了舆论热议,甚至旗帜鲜明地划分成“苹果粉”和“苹果黑”两个阵营。前者如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认为苹果无疑是因为不熟悉中国法律,被唯冠敲诈了一笔;后者则认为,毕竟唯冠第一个做出了名为“IPAD”的计算机产品,就算是产品不成功,但日后商标价格的猛涨也属于自主研发的“多样化”收益。
和解达成后,唯冠律师表示,“和解金额未达预期”。的确,行将破产的唯冠目前拥有最昂贵的资产就是IPAD商标,将商标兑现是唯冠出于自身和债权人利益的考虑。但是,IPAD商标最大的价值是由苹果公司创造的。如双方不能和解,苹果IPAD使用新的名称,唯冠手里的商标价值将一文不值。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日宣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苹果将获得IPAD在中国内地的使用权。业内人士称,这是国内所涉金额最高的一起知识产权案,对国内外企业在中国市场布局敲响了警钟。
大陆的苹果迷们,终于可以买到IPAD平板电脑了。原来苹果和大陆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标达成和解,据当地媒体和部份外电报导,苹果公司支付了6千万美金,将近18亿新台币给唯冠,取得IPAD商标,让苹果旗下这款热门商品,日后得以在大陆,以IPAD名称出售。
苹果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达成和解,人在大陆深圳的唯冠科技集团主席杨荣山昨天接受联合报访问时表示:“虽然不满意,但是可以接受。”他还说,要不是遇到经营困境,否则唯冠还可以争取到更多和解金。
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册了IPAD电脑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2009年苹果通过一家名叫IP的英国公司花费3.5万英镑从唯冠台北公司获得了IPAD的商标权。2010年1月苹果发布IPAD平板电脑。2011年2月深圳唯冠与苹果就IPAD商标权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簿公堂。深圳唯冠认为,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归自己所有。2011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经过3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2012年1月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2月深圳唯冠向上海法院申请禁止令,要求禁售IPAD产品。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苹果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记者 祝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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