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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高院证实苹果与唯冠达成和解 @ 2012-07-02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苹果 IPAD 唯冠 和解
概念:苹果2009年 , 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IPAD商标案
华夏时报报导,针对美国苹果与深圳唯冠IPAD在大陆的商标案悬而未决,台湾富邦产物保险又针对大陆唯冠科技(深圳)提起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商标权案代理律师谢湘辉则透露,相信该项IPAD商标案在下半年会有结果。
据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律师周一表示,苹果公司已经与唯冠科技就IPAD商标争议达成和解。唯冠科技方面代表律师马东晓表示,经过调解后,双方已达成和解协定,苹果向唯冠科技支付6000万美元,从而获得中国境内IPAD商标的使用权;,苹果已经向广东高院指定的帐户汇入了上述资金。
此前各方普遍观点认为,苹果与深圳唯冠最终可能以和解收场。于国富当时进一步表示,和解还需要双方的“智慧”,即圳唯冠别期望对苹果要价太高,否则可能真的逼退苹果IPAD退出中国市场。同时苹果,最值钱的是那个缺口的苹果商标,而不是IPAD。
据今天最新消息,耗时已久的唯冠与苹果IPAD商标争夺案终于尘埃落定,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唯冠将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据悉,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争夺始于2010年,苹果起诉唯冠,要求法院确认苹果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案件一审宣判,苹果败诉。随后苹果上诉,直至双方达成和解。此案终结后,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
继唯冠指控苹果违法使用IPAD商标,要求赔偿上百亿,中国作家指控苹果违法盗版使用中国文学作品盈利超10亿,要求索赔5000万元之后,苹果公司不得不再次应对一场大诉讼。
5月22日,《深圳商报》记者电话联系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他表示目前官司还未开庭,只是程序问题。谢湘辉说,苹果指责唯冠未遵循限令此举意在争取尽快开庭。此次一方面唯冠提交证据时间较晚,另一方面原本希望香港法院可以更多的参考内地、台湾两方专家意见,但最终唯冠方面的专家报告被认定超出回应范围。据悉,去年11月,深圳法院判决唯冠深圳子公司拥有IPAD内地商标权,认定苹果2009年取得该商标权的合约无效。今年2月,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月宣布,正在充当苹果与唯冠谈判的调解人(详见本报5月18日的报道《苹果唯冠和解曙光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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