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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退市制度完善方案推出 8只股票面临退市风险 @ 2012-06-29T1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退市
概念:沪深交易所发布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2012年4月29日,我所对外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20日征求意见截止后,根据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我所对退市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现正式发布。同时,将根据方案修订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并发布实施。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深交所今天召开发布会,就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正式发布进行说明。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在总结我国主板、中小企业板监管实践,借鉴创业板前期对退市制度的探索及海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稳中求进的原则制定如下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
上交所表示,《退市方案》弥补了现行退市标准和程序的不足,通过增加“扣非”标准和30个交易日内完成补充材料的要求,对恢复上市环节中的两个关键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其次完善了退市标准。将净资产指标的退市期间由原定2年改为3年,将营业收入指标的退市期间由原定4年改为3年,增加因追溯重述导致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增加B股的股票交易量和股票收盘价指标;三是明确了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条件。针对以往股市中“劣币驱逐良币”,“壳资源”炒作等非理性现象,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了更细致、更具体的条件,明确市场预期,遏制对绩差公司股票的过度炒作。四是保障新旧退市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
4月29日,上交所对主板和深交所对中小企业板,分别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沪、深主板退市方案基本相同。主板退市制度的设计基本沿用了创业板的方案。
业内人士分析,深交所主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已于日前结束,预计正式推出为期不远。按照本次*ST嘉瑞重组方案,上市
上交所亦发布《关于完善上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的通知》称,在5月20日征求意见截止后,吸收了社会各界反馈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昨日,深沪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加上此前发布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市制度体系由此全面建立。
根据深交所此前公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此次重组或将成为*ST丹化恢复上市最后的希望。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ST丹化在盈利能力、净资产等多个方面已满足退市条件。深交所表示今年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在2012年结束前,将继续执行原有的退市规定。也就是说,*ST丹化在2012年结束之前,仍有通过重组恢复上市的可能。考虑到重组需国资委、交易所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批,时间周期较长,如果重组方案未通过股东大会,*ST丹化难以在年内再次进行重组,极有可能将成为退市新政实施之后直面退市危机的公司之一。另一方面,从公告内容来看,*ST丹化未准备召开第二次董事会,而是直接将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这说明此次重组方案不存在调整的可能。
经过约两个月的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昨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完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对比看,两所完善退市制度的方向和思路一致,其总体框架和主要退市标准基本相同。而根据各自市场的特点,两个交易所在风险警示和退市后续安排方面有一定的差异。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方案将退市指标中的净资产、营收指标的退市期间都进行了调整,同时方案还将恢复上市的标准进一步收紧并明确重新上市条件。此外,为给投资者在公司退市前提供必要的交易机会,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给予公司股票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上交所将设“风险警示板”、深交所将设“退市整理板”,公司股票将在此交易,30个交易日期满后,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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