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举债不开前门无法杜绝地方债风险 @ 2012-06-27T0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地方 预算法
概念:2012年地方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会上表示,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地方应严格遵循编制预算不列赤字的原则,对地方债务应从严规范。据此,修正案草案删除了一审稿中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明确“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完)
26日二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从严规范地方债务,明确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发行债券。我看退回老法表述没有体现立法应规范与服务现实的实质要求,地方债“开前门”登堂入室阳光融资势在必行,这样才有利于消解天文数字隐性债的发生机制和有效防范风险。
目前投资增速被“持续拉起”是有一定难度的,且投资供需都存在紧缩风险。投资需求紧缩日益突出。其一,政府投资已面临“青黄不接”风险。鉴于地方政府的高负债风险日益突出,经济减速下财政收入增速又放缓等,正在进行二审的《预算法修正草稿》再度明确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加之当前政府手中已缺乏经济可行性的投资项目吸引银行信贷支持,使地方政府缺乏充足资源进行负债投资。
确指出: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规定才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