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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民营股东单一持股比例放宽 @ 2012-06-22T0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能源 民资 投资
概念:鼓励民资 , 国家能源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领域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家能源局早已启动能源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的编
黑龙江发布的《条例》中“气候资源”的定义是指:能为人类活动所利用的风力风能、太阳能、降水和大气成分等构成气候环境的自然资源。不要说“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是个说不清楚的概念,仅就其涉及到的气象意义上的风力风能、太阳能来说,难道与能源意义上的风能、太阳能不是一回事?果真如此,前述国家能源局有关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实施细则中,又将如何陈述能源市场的放开?
事实上,自2012年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中央政府提出鼓励民间投资参与能源领域建设以来,中石油在这方面已经做出表态,也采取了行动。
    国家能源局20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包括上游资源勘探开采、中游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下游能源基建项目及电站建设运营等几乎能源行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均鼓励民营资本涉足。
就在“魏桥模式”的争议渐渐平息之际,来自能源局和电监会的信息再次让人们看到了打破电网垄断的希望。能源局近日表示,正在拟定的“新36条”实施细则将适度开放民资向能源领域投资,其中包括主电网适度开放、支线电网全面开放等内容。
业界估算,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总额超过8000亿元。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能源领域投资开发需大量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引入民资能为能源融资项目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和研发保证。
国家能源局昨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实施意见》,分别在能源项目建设、上游勘探开发、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油气管网建设、电力及新能源等领域,就民间资本投资作出具体部署,其中民资投资叶岩气、参股核电站建设成为新亮点。(SH/Z)
最新的消息是,国家能源局6月20日下发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和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等多个领域。国家能源局给了黑龙江省气象局一记响亮的耳光。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国家能源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能源领域。民资入能源,国家的愿望很明确。但是真正做起来很困难,尤其是在能源价格无法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民营投资收益,和提供一个与国有能源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还是非常不容易,需要有特别的政策配套。
广汇能源投资铁路的过程,充满着种种“特殊”情况,即使事情目前看来进展顺利,其中的过程仍然反映了民资真正进入铁路领域存在的一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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