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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开发商囤地两年将无偿收回 @ 2012-06-08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
概念: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 , 国土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月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日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加大了政府的责任,完善了闲置用地认定的办法和程序,再次明确了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指出,国土部刚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过程中的规范非常合理,但是在目前中国的土地市场的现状中,本规定很难得到很好落实和执行,执法处罚力度受制地方执行部门。 报告认为,土地出让的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而一定部分开发商因为闲置土地被惩 ... 观看全文
《办法》明确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闲置的土地上已经杂草丛生新华社图 土地闲置满1年,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有关部门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昨日,国土部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称《办法》)如此规定。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这对房地产市场将带来哪些影响?
[提要] 6月7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新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下简称《办法》),这是自1999年4月《闲置土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12年来,国土部首度进行修订。有业内人士指出,新版《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查处等环节,但对比后便可发现,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罚力度并未加重,新版《办法》在核心内容上也几乎没有大的变动。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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