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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对闲置土地“政府原因”做出界定 @ 2012-06-08T1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
概念: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日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加大了政府的责任,完善了闲置用地认定的办法和程序,再次明确了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指出,国土部刚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过程中的规范非常合理,但是在目前中国的土地市场的现状中,本规定很难得到很好落实和执行,执法处罚力度受制地方执行部门。 报告认为,土地出让的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而一定部分开发商因为闲置土地被惩 ... 观看全文
中央两年前已开始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行为,但至今效果并不明显,各地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照常在“晒太阳”。国土资源部昨天正式发布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闲置一年的土地征收20%闲置费,闲置两年的将被收回,新办法下月起执行。分析人士认为,新版本只属新瓶旧酒,打击力度并不足够。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曾表示,在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其中,拆迁难、更改规划大约各占一半。
国土部貌似来势汹汹,要对闲置土地动刀子,实则是在老调新谈。修订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所规定的处理方案,主要内容仍然是在重复此前的规定,比如“闲置满一年征缴20%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无偿收回”。只是在闲置土地认定、收缴闲置费、处置利用方式、职能部门责任等细节方面更为具体,可操作性也有所增强。
事实也似乎如此。国土部原计划在2011年10月底完成闲置土地清查,被延迟到2012年完成。另据媒体报道,国土部去年将闲置土地清单下发至地方,要求各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力度明显减弱。
国土部:将对闲置土地征缴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
据一位此前参加国土部闲置土地办法征求意见会议的人士透露,在这次内部会议上,国土部有关业务司的负责人指出,受房地产市场冷清影响,各地开发商停工缓建现象越来越多,闲置土地情况越演越烈。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
征求意见稿中曾拟订,在《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下达后,国土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而该条规定中并未明确针对的是何种原因造成的闲置。这意味着企业造成的闲置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而协商不成的,才按照征缴闲置费或收回来处理。
据国土资源部信息,《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修订通过,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土地便属于闲置土地,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东莞在处置闲置土地上,曾经勇气可嘉。2006年,东莞处置闲置土地4.3万亩,完成总处置任务的94%。其中强制无偿收回3宗,376亩土地。当年,征收的土地闲置费直逼4亿元,还对大公司香港和黄集团旗下的公司开出了8000万元的罚单。2007年,国土资源部曾向全国推广东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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