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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苦主斥袒护银行不公 @ 2012-06-08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雷曼 任志刚
概念:08年雷曼 , 立法会小组委员会报告谴责任志刚
报告点名指政府管理及监管机构高层要为雷曼时间负责,其中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应予以谴责。报告指,银行证券业务显着增长,金管局理应察觉要加强注册机构的监管,但在雷曼倒闭之前, 金管局的恒常监管程序,未有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有何严重不当,在广泛出问题前,金管局未有纠正,任志刚身为金融管理专员,应负上最终责任。
雷曼报告明发表点名谴责任志刚监管不力
立法会雷曼迷债小组委员会(下简称小组委员会)昨天公布长达363页、共52项建议的调查报告。小组委员会强调,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须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予以谴责(REPROVED)是合理的批评;反之,没有点名批评银行,是基于没有足够证据。
何钟泰表示,委员会报告指前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就雷曼迷债事件中责任最大,是因为证监早于雷曼事件前,已察觉银行销售结构性金融产品的过程及监管有问题,但金管局未有改善措施,若任志刚早些纠正银行一业两管问题,或者能减少雷曼事件引伸的问题。
《信报》报道,立法会雷曼小组花了三年半时间终于完成调查,报告今天公开。据悉,小组认为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要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并予谴责。任志刚批评报告对他不公道,并提交书函反击,力证自己尽心尽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而立法会有关小组中的三名委员也不同意报告对任志刚的批评,今天将另外发表一份“小众报告”。
联盟前主席陈光誉指出,当局未有做好对银行的监管,政府应该为事件负上最大责任,并不满报告仅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失望,认为两人应该为事件“鞠躬下台”。他亦不满意任志刚被谴责须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仍振振有词,想将问题归咎于金融风暴。
立会雷曼报告谴责任志刚负最终责任香港电台
调查小组批评银行对雷曼产品的风险评级不一致,部分银行甚至将迷你债售予长者甚至文盲,并认为政府官员及监管机构高层要为雷曼事件负上责任。其中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被小组谴责,称他未发现银行销售手法有严重不当,要为雷曼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小组还称,对证监会前行政总裁韦奕礼感到“极度失望”,而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财库局局长陈家强表示“失望”。
4唐营议员护任志刚 雷曼报告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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