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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囤地】中原:处置囤地新规很合理,惟执法处罚力度受制地方 @ 2012-06-07T19: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 土地
概念: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 , 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
据报导,国土部正式发布经修订《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经济通通讯社7日专讯》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指出,国土部刚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土地过程中的规范非常合理,但是在目前中国的土地市场的现状中,本规定很难得到很好落实和执行,执法处罚力度受制地方执行部门。 报告认为,土地出让的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而一定部分开发商因为闲置土地被惩 ... 观看全文
“一年未动工开发即属闲置土地。”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网发布了2012年5月22日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再次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定义。与此同时,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闲置一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满两年无偿收回。但对“闲置”这个词,会有不同看法。比方说一块地要拆迁,就是没办法拆,这就是政府的问题。开发商和政府的关系也会影响执行力度。土地的出让牵扯太多利益。一些开发商拿地都有一些附加条件。这里面就有问题,就有可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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