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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刚拒回应雷曼报告批评 @ 2012-06-07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雷曼 任志刚 报告
概念:任志刚6日 , 立法会雷曼小组委员会报告
报告点名指政府管理及监管机构高层要为雷曼时间负责,其中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应予以谴责。报告指,银行证券业务显着增长,金管局理应察觉要加强注册机构的监管,但在雷曼倒闭之前, 金管局的恒常监管程序,未有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有何严重不当,在广泛出问题前,金管局未有纠正,任志刚身为金融管理专员,应负上最终责任。
立法会调查雷曼事件的小组,发表报告,点名谴责前金管局总裁任志刚,需要为雷曼事件,负上最终责任;报告又对前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达极度失望;而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未有主动及适时检讨规管安排,表示失望,但就无提及惩处安排。三名小组成员不认同报告部份内容,指各方包括投资都有责任,只谴责任志刚及财金官员并不公平。任志刚强调,问心无愧,深信公道自在人心,虽然自己有充分理据寻求司法覆核,但单凭一人力量,难以与整个政治机器抗衡,所以不再作评论。
何钟泰表示,委员会报告指前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就雷曼迷债事件中责任最大,是因为证监早于雷曼事件前,已察觉银行销售结构性金融产品的过程及监管有问题,但金管局未有改善措施,若任志刚早些纠正银行一业两管问题,或者能减少雷曼事件引伸的问题。
《信报》报道,立法会雷曼小组花了三年半时间终于完成调查,报告今天公开。据悉,小组认为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要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并予谴责。任志刚批评报告对他不公道,并提交书函反击,力证自己尽心尽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而立法会有关小组中的三名委员也不同意报告对任志刚的批评,今天将另外发表一份“小众报告”。
【雷曼报告】立法会小组报告谴责任志刚,应负上最终责任
《成报》报道,耗资2800万元公帑、历经三年零八个月研讯的立法会调查雷曼兄弟迷你债券事件调查报告终于出炉,这份长达396页的报告,因仅向前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予以谴责,但就“放生”其他相关官员,燃起雷曼投资者的怒火,要求官员下台。《文汇报》亦以此为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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