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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刚拒再回应雷曼报告 @ 2012-06-07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雷曼 任志刚 报告
概念:任志刚6日 , 立法会调查雷曼事件小组委员
报告点名指政府管理及监管机构高层要为雷曼时间负责,其中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应予以谴责。报告指,银行证券业务显着增长,金管局理应察觉要加强注册机构的监管,但在雷曼倒闭之前, 金管局的恒常监管程序,未有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有何严重不当,在广泛出问题前,金管局未有纠正,任志刚身为金融管理专员,应负上最终责任。
立法会调查雷曼事件的小组,发表报告,点名谴责前金管局总裁任志刚,需要为雷曼事件,负上最终责任;报告又对前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达极度失望;而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未有主动及适时检讨规管安排,表示失望,但就无提及惩处安排。三名小组成员不认同报告部份内容,指各方包括投资都有责任,只谴责任志刚及财金官员并不公平。任志刚强调,问心无愧,深信公道自在人心,虽然自己有充分理据寻求司法覆核,但单凭一人力量,难以与整个政治机器抗衡,所以不再作评论。
报告指任志刚直接监管银行,对雷曼事件责无旁贷。报告一共有八个章节,除了点名谴责任志刚外,也对证监会前主席韦奕礼、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极度失望。报告也会提出改善建议,以防再次发生。
立法会研究雷曼迷债事宜的小组委员会发表报告,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指金管局未能发现金融机构销售雷曼产品的手法有问题,任志刚要负上最终责任。
立法会雷曼小组花了三年半时间终于完成调查,报告今天公开。据悉,小组认为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要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并予谴责(据悉报告中文用词为谴责,但英文用词是DEEPLY REGRET而非CONDEMN,意近深感遗憾)。任志刚批评报告对他不公道,并提交书函反击,力证自己尽心尽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而立法会有关小组中的三名委员也不同意报告对任志刚的批评,今天将另外发表一份“小众报告”。
立法会雷曼事宜小组委员会,经过3年半调查后,发表总结报告,点名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对证监会前行政总裁韦奕礼,则感到“极度失望”,而对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就表示“失望”。
立法会调查雷曼事件委员会昨日发表的报告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并认为他要为雷曼事件负上最终责任,任志刚今早以建设银行(00939)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出席该行股东大会,成传媒追访对象,不过,他没有就有关报告再作出回应。
大约七、八十名雷曼投资者,在政府总部外集会,稍后游行到特首办、金管局、证监会及多间大银行示威。“雷曼苦主大联盟”前主席陈光誉说,报告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但不足以弥补对投资者的损失,认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应该为事件问责下台。
立法会雷曼迷债小组委员会(下简称小组委员会)昨天公布长达363页、共52项建议的调查报告。小组委员会强调,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须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予以谴责(REPROVED)是合理的批评;反之,没有点名批评银行,是基于没有足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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