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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刚:不认同雷曼调查结论 问心无愧 @ 2012-06-06T1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雷曼 报告
概念:立法会雷曼小组委员会报告
报告指,注册机构在合规方面有多项缺失,而且有大量涉及不当销售量雷曼结构性产品的投诉。有鉴于此,倘若有人认为,金管局在雷曼倒闭前数年,较少对有关人士采取执法行动,是反映有关人士在销售点普遍遵守监管规定,小组委员会不会认同。倘金管局能更有效地执行对注册机构进行监管,雷曼结构性产品被销售予不适合购买该产品的投资者的错配个案应可减少。(P/H)
立法会雷曼小组花了三年半时间终于完成调查,报告今天公开。据悉,小组认为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要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并予谴责(据悉报告中文用词为谴责,但英文用词是DEEPLY REGRET而非CONDEMN,意近深感遗憾)。任志刚批评报告对他不公道,并提交书函反击,力证自己尽心尽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而立法会有关小组中的三名委员也不同意报告对任志刚的批评,今天将另外发表一份“小众报告”。
报告指任志刚直接监管银行,对雷曼事件责无旁贷。报告一共有八个章节,除了点名谴责任志刚外,也对证监会前主席韦奕礼、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极度失望。报告也会提出改善建议,以防再次发生。
立法会调查雷曼迷债事件的小组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指作为前金管局行政总裁的任志刚,需要为雷曼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应予以谴责。小组委员涂谨申指,任志刚当年在雷曼事件爆煲前,曾多次撰文作出警告,但他作为监管机构,但无实际行动监管银行,所以要为事件负全责。
3人另外发表报告,他们不同意报告对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及其他财金官员的批评,认为雷曼事件暴露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不足之处,有关制度应多检讨及改善,金管局亦应加强监管角色。
《信报》报道,延宕了四年的立法会研究雷曼迷债小组将于6月6日提交报告。委员会“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并对证监会前行政总裁韦奕礼、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报告还建议,赋予证监会和金管局权力,强制要求金融机构赔偿受影响客户,以及由一个监管机构集中监管投资产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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